一、部门职责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县政府领导参加的各类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对全县政府系统的办文、办事、办会等文秘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有6个,即党务股、秘书股、文档股、综合管理股、县政府督查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陇西县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三)其他事业单位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陇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收入94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5.56万元,上年结转0元,预算支出945.56万元,较2022年预算收支702.29万元增加243.27万元,增加34.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县志编纂经费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
(一)基本支出
2023年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一类预算单位,核定基本支出预算86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3.86万元;公用经费136.71万元。较2022年697.29万元增加163.28万元,增加23.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36.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公杂费、车辆运行费、人员差旅费、公用取暖费、公务接待费、车补及工会经费。
(三)项目支出
1.项目申报情况
2023年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项目共2个,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金额85万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100%。所有申报都严格按照《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与部门职责和财政发展政策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2.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增加80万元。主要原因是:志编纂经费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23年计划征收0元。其中: 。(没有非税的单位写:2023年本部门预算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36.71万元,较2022年增加158.18万元,增长22.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县志编纂经费增加。
四、单位“三公”经费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三公”经费共4.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32.0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1.88万元。与2022年的2.05万元相比减少了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22年一致。
4、公务用车辆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与2022年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五、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考评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组织自评项目2个,涉及85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3年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部门流动资产0元,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和其他应收款等;
2、部门固定资产577.3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1辆21.74万元;办公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555.61万元;
3、部门在建工程0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1、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表
2、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预算表
11、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表
1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县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