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陇西县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县融媒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对外保留“陇西人民广播电台”呼号和“陇西电视台”台标。
县融媒体中心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县广播影视服务中心(县广播电视台)的基础上,将县委报道组、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县政府信息中心)、政府发布以及政府部门、乡镇所办政务信息网站、“两微一端”、户外大屏等平台资源整合,开展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业务,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努力提升县级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更好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媒体喉舌功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闻舆论宣传;
(2)制作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客户端、网站等提供给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和应急广播等业务;
(3)对接党委部门技术平台,按照“媒体+”的要求,实现党建服务功能,为党建提供信息发布及宣传、管理服务,协助党建工作的开展,包括党建新闻、党建管理、党务管理、在线培训考核、效果评估、党内沟通等;
(4)对接政府部门技术平台,按照“媒体+”的要求,实现政务服务功能,为智慧政务提供信息发布及宣传、互动业务,包括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政务办理、建言资政、服务评价等;
(5)按照“媒体+”的要求,实现民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的功能;
(6)为本地用户提供各类增值服务,提供广告运营、区域运营、电子商城及其他增值服务类业务;
(7)严格执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并统筹指导全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自律和内容建设。
(8)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负责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转播和自办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
(9)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1)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心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公文撰写、印发,其他单位公文收发、登记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抓好工作督办;负责中心人事调配、教育培训、劳资社保、出勤管理、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日常及年终考核工作;负责中心信息、档案、年鉴编纂及信访、综治、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制订党员培训、学习计划,督促检查党员各类学习笔记,整理、保管党建过程性各类资料;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职称评聘和工资晋升工作;负责引进专业人才,制定和完善各类人事和薪酬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总编室。加挂指挥中心牌子。负责对中心所有渠道宣传任务统筹、重大选题策划、采编力量指挥;实行编审委员会负责制,总编辑为第一负责人,下设值班主任两名,实行编辑一审、值班主任二审、总编辑或中心副主任三审的“三审制度”,确保新闻宣传舆论安全;建立总编协调制度、部门沟通制度、岗位值班制度、采前策划制度、线索通报制度、效果反馈制度等,部署多媒体采访报道与新媒体产品推送的有机对接,确保中心采编发网络紧密结合、无缝衔接;负责节目引进与审查、学术交流、作品评优工作和通联工作;负责起草编撰《融媒体宣传动态》,对新闻采访、编辑、播发和新闻热点进行统计、评估、分析,制定本中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刊播计划;负责全媒体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和媒资系统的协调管理工作;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到陇西采访,维护全县新闻舆论安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我县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采编部。负责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执行指挥中心制定的新闻宣传报道计划,确定部署新闻宣传工作重点,承担多媒体新闻采访任务;负责对新闻爆料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负责跟踪督办新闻采访、编辑任务落实;负责上级台新闻素材、节目传送;负责媒资系统资源存储、运行维护工作;开办好具有陇西地域特色、反映陇西风土人情、折射陇西时代变迁和人民精神风貌的专题栏目,负责临时性专题片、纪录片、汇报片的采访、编辑、制作;负责节目包装、媒体推广;抓好通讯员队伍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新媒体部。负责编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通过各类客户端平台和社交平台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发布,分众化差异化传播给用户,包括数字报刊、音视频节目等业务;负责组建、指导、管理县内新媒体矩阵,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计算、存储、网络、交互、分析和信息管理服务,为群众提供网上信息服务、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承担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公众平台新媒体信息资源的编辑、上载、更新和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播控部。严格执行编审委员会刊播计划,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编排工作;负责播出和传输机房的值机监控,确保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转播安全和自办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尤其突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安全播出的监管;负责机房播出设备及铁塔、供电线路、应急电源等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周检、月检、年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技术保障和公共服务部(简称技术部)。负责中心宣传活动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媒体采编发网络的设计、搭建、维护、升级;负责融媒体共享平台的技术运行、维护与保障,以及融合智慧城市服务,与其它平台对接等技术工作;负责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做好中央和市县无线数字电视发射台站的监管、巡查与日常维护;负责制定各种设备的更新计划并配合做好采购工作和应用培训;完成技术类各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运营部。负责组建成立融合传媒公司,监督管理产业运营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公益广告的审查编发;负责与各类服务平台的衔接和业务拓展;负责协调相关部室开展会展庆典、现场直播及广告运营、区域运营、电子商城等其他增值服务类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规划财务部。负责中心日常财务规划核算,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确保资金正常合规运转;负责编制收支计划,编制中心的月、季、年度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资金动态、费用收支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规划建议;负责中心的资产和财务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负责中心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上级有关财务报表,并进行综合分析与公开;负责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移交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6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陇西融媒体中心预算收入108221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22105元,上年结转0元,预算支出10822105元,较2022年预算收支10439418元增加382687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经费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
(一)基本支出
2023年陇西县融媒体中心属三类预算单位,核定基本支出预算9262105元,其中:人员经费8580737元;公用经费681368元。较2022年8849418元增加412687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陇西县融媒体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681368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公杂费、车辆运行费、人员差旅费、公用取暖费、公务接待费、车补及工会经费。
(三)项目支出
1.项目申报情况
2023年陇西县融媒体中心申请项目共5个,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金额1560000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100%。所有申报都严格按照《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与部门职责和财政发展政策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2.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56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0000元,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减少30000元。主要原因是:重新核定陇西县政府网及“看陇西”APP运维项目经费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预算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22105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0822105元,较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39418增加382687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经费增加。
四、单位“三公”经费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陇西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共38773元,机关运行经费681368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10773元。与2022年的11799元相比增加了1026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增加,项目类型增多,预计各类项目工作检查验收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或与2022年一致。
4、公务用车辆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元,与2022年的28000元相比一致。
(三)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陇西县融媒体中心采购预算总额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元。
五、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考评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组织自评项目5个,涉及1560000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陇西县融媒体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3年陇西县融媒体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部门流动资产91369.11元,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和其他应收款等;
2、部门固定资产8542856.83元,主要包括:办公用房4140.41平米,3066702.00元;公务用车1辆98200.00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