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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陇西县 信息索引:621122/2023-00009
产生时间:2023-01-30 备      注:  
信息类别: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甘肃省陇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 : 2023-01-30  文章来源 : 甘肃省陇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性经营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陇西县供销联社是科级建制,为四类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主要职责是: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以及废旧物资、烟花爆竹等政策性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研究各级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扶持城乡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维护合作经济的合法权益。研究各级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农民兴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网络,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对直属企业进行管理并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机构情况:内设办公室、业务股、财计股三个机构。

  本单位系陇编委发〔2009〕02号《陇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陇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列入县直事业单位的通知》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供给,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的新编制事业单位。2016年4月份陇编委发〔2016〕20号增加事业编制3名,共计编制8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我单位属四类预算单位,核定基本支出预算1250263.30元,其中:人员经费1150800.00元;公用经费99463.30元。

  2023年基本支出1250263.30元,较2022年1162780.00元增加87483.30元,增加7.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有变动。

  (二)项目支出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陇西县供销联社申请项目共3个,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金额165000.00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100%。

  2、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项目支出165000.00元,较2022年200000.00元减少35000.00元,减少17.50%。

     (三)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陇西县供销联社2023年“三公”经费编制范围属于四级预算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为只包括本级单位,其中:“三公”经费29700元。事业运行经费99463.30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70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1700元,较2022年1800.00元减少100.00元,减少5.56%,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一致。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0元,与2022年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考评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0263.30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已全部进行绩效申报。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陇西县供销联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元。

  七、国有资本性经营情况

  2023年陇西县供销联社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元,无国有资本性经营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0.8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38平方米,价值28万元。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23年收入支出总表

  2.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供销联社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

      供销联社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