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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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和平乡永胜村朱家大湾社公共活动场地建设政策支持情况的咨询 | ||
| 内容 | 尊敬的陇西县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生活条件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提升。作为永胜村朱家大湾社的一名村民,也是一名在外上学的大学生,我深切感受到家乡这些年的可喜变化。随着村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大家对公共文体活动场地和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为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改善村庄公共活动条件、方便村集体公共工具集中存放和管理,我们社里计划结合实际,逐步建设一处群众公共活动场所,初步设想包括:修建一个篮球场、一间存放公共工具的库房,并适当配套一些娱乐健身活动设施。 现咨询如下: 1. 我们社计划建设的篮球场、公共工具库房和娱乐健身设施,是否属于和美乡村建设或乡村振兴相关支持范围? 2. 对这类村民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县上是否有相关政策、项目或资金支持? 3. 篮球架、健身器材及其他娱乐设施,是否有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帮助、配套或捐助? 4. 如可申请,需要由谁申报,向哪个部门咨询办理? 恳请予以答复和指导,感谢! 此致敬礼! 咨询人:王斌斌 联系电话:15652583878 日期:2026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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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无附件 | ||
| 办件分类 | 咨询 | ||
| 办件编号 | LXX20260403638 | 提交时间 | 2026-04-17 11:19:10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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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4月17日,您在陇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和平乡永胜村朱家大湾社公共活动场地建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相关规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涵盖村内道路、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公共照明、公共绿地建设,以及农村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明确可因地制宜推进河塘沟渠治理、管线序化、农村消防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篮球场、公共工具库房、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未纳入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既定实施范围。 为持续健全全村公共文体服务配套,切实满足群众健身休闲需求,2025年永胜村已抢抓和美乡村建设政策机遇,申报并落地实施陇西县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项目。该项目选址于永胜村丛庄社党群服务中心旁,建设内容包含510平方米悬浮式篮球场,配套安装篮球架1副、室外乒乓球台2张、LED照明灯具4盏,目前项目已按规划完成实施。按照乡村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要求,同类型项目不在同一行政村重复立项、重复实施。 此外,永胜村已按期完成“一村一场”项目建设,各类文体活动设施均已全面配套、投入使用,具备满足群众日常文体活动需求的基础条件,按照项目统筹分配原则,后续同类项目将优先倾斜保障未覆盖政策的行政村。若后续计划推进朱家大湾社公共活动场地建设,可通过村级集体自筹、群众自愿投工投劳、乡贤爱心捐赠等多元化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实施。 如后续有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求,可由永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广泛征集群众诉求、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后,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流程逐级上报审批。
和平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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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