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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西县光荣院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日期 : 2024-04-29  文章来源 : 政府办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陇政办发〔2024〕26号


县纪委监委、残联、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中西医结合医院:

《陇西县光荣院运营管理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陇西县光荣院运营管理方案


为切实有效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县委、县政府积极谋划实施了总投资1794万元的陇西县光荣院建设项目,目前已达到运营条件,为加强光荣院管理,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更好发挥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惠服务职能,特制定本运营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服务体系,推动实现优抚对象“医养结合”服务,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群体和抚恤优待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要求

(一)政策依据及运营模式。

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根据《光荣院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集中供养对象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规定享受医疗待遇。光荣院应当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保证患病的服务对象得到及时治疗,并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的服务模式”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光荣院改革发展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发〔2023〕52号)第十三条“支持光荣院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医疗机构,支持光荣院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签约合作”的规定精神,确定光荣院与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医养结合”运营模式,承担集中供养服务和其他配套服务职能,有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我县退役军人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优先保障原则。“医养结合”模式运营后,要按照优先原则重点服务保障集中供养优抚对象,主要为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和赡养人无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对象提供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规范出入院,并按相关规定协助办理各类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非营利性原则。“医养结合”模式运营后,要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将经营收入用于保障服务对象入院体检和每年常规体检、诊疗等相关费用及生活补贴、工作人员工资、光荣院日常维护及医疗康复设备的维修更新、债务化解等支出。在确保光荣院主要用途不改变,满足并保障好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前提下,可开展相关医疗业务。

3.自负盈亏原则。“医养结合”模式运营后,运营方要在严格遵守《光荣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独立自主负责光荣院日常运营工作,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独立的运营权、财务权和人事权,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承担服务优抚对象职责。

(三)工作任务。

1.资产权属。光荣院运营后,其资产包括固定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所有权性质不变,属国有资产,归光荣院所有;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光荣院更新、增加的设施设备和社会组织或机构通过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光荣院捐赠的设施设备归其所有。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在运营期间为改善服务条件所投入的消防安保、医疗康复、照料服务和办公信息化等各类设施设备,在运营期间出资更新及投入的各类设施设备和社会组织或机构向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捐赠的设施设备归其所有。

2.运营监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光荣院“医养结合”运营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督导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在经营期间完成优抚对象医疗、生活技能训练、日间照料和寄宿托养服务等工作;对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运营期间的国有资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中西医结合医院办理有关手续,积极配合争取上级配套资金,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运营活动进行监管,提供行业指导并给予政策性扶持。

3.运营实施。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根据“医养结合”模式负责日常运营,根据优抚对象集中供养需求,为光荣院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医疗康复设备,保证优抚对象日常医疗、康复工作;配备一定数量专职医务人员,专门负责入院及优抚对象的优质日间照料服务。在合作运营期间,未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及政府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及用途,不得私建违章建筑;因医疗诊疗、康复疗养等业务需要,需对室内进行装修改造的,须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后进行装修改造;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管理和服务操作规范,预防公共安全、医疗事故和业务安全事故发生,保证运营场所符合安保、消防、卫生、食品等安全要求,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符合光荣院自身特点的独有行业文化,充分展示行业文化特点,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接上级业务检查指导、参观等各类活动。在保障好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前提下可用于医疗经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负有化解光荣院建设资金缺口义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光荣院“医养结合”运营管理工作高效开展,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发改、财政、民政、教育、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光荣院运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合作运营评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要优化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负责运营准备、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建立健全评价机制,运营后对中西医结合医院履行公益职能的效果、服务项目增减、疗养服务质量、公共服务安全、管理人员变化、服务人员配备和统计信息采集等进行监督、指导,对光荣院优抚对象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性意见。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光荣院运营入住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优抚对象“医养结合”服务政策解读及入院配合工作。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及时公开基本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投入专业技术力量规范运营,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陇西县光荣院运营管理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