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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 : 2022-05-18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烟花爆竹燃放,直接影响城市安全运行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事关市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燃放的政策调整和管理工作,积极听取广大市民百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声音,自《陇西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陇西县人民政府令2016年第1号)制定出台,我县烟花爆竹城区“禁限结合”政策总体上运行顺利,实现了管控目标。但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和高层建筑密度的增加,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建筑安全、管线安全、环保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噪声污染投诉和民意诉求反映强烈,对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调整十分迫切、势在必行。

在广泛征求民意、全面征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宣传我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法律规定,让广大市民百姓更好的熟悉了解和执行好这一政策,我局按照县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际情况,起草修订了《陇西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按照“限时、限地、限品种”的管理原则,对我县烟花爆竹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为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11月上旬,我局开始牵头起草《陇西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2月初形成《办法》初稿,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修改。2022年2月27日,县司法局对《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办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禁燃禁放区域划定、部门工作职责、具体工作措施和管理措施五个方面共24条。

新修订的《办法》主要有以下亮点和变化。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禁燃禁放区域。巩昌镇辖区东至辽西河、西至西郊社区、南至周家庄、北至红旗村,文峰镇镇区,将巩昌镇城区与文峰镇城区相连,扩大了禁放区域。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燃放时限。新修订《办法》参照周边县市和结合我县民情,疏堵结合,适当开展限放,规定在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国庆及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至初六、十五共计十天,每天从上午7时至晚上24时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段,此时间段内可以燃放“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2时。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应急、市场监督、城市管理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燃放协调工作机制,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了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市执法以及生态环保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以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从十条至十七条明确了禁燃禁放地方规定,十八条至第二十五条明确了监督管理措施和方法。为今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具体落实办法。

 

文件链接: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西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