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镇为一类镇,统筹设置4个党政内设机构、5个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政府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2.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加强民族宗教、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三)人大工作职责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镇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镇行政区域内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印鉴管理、公文收发、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组织、督查督办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理论学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教育培训、财务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自身建设和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代会代表联络、离退休党员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两企三新”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管理经济、教育、科技、就业、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等行政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发改、工信、商务、数据等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交通、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环境卫生、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工作;协助做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全科网格建设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级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协助镇政府做好信息化相关工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三)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村庄规划,承担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落地等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组织、动员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的组织、推广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强制免疫、动物防疫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
2.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开展党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等党员群众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办理等工作。负责制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等实施细则。负责指导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权益维护、拥军优抚、信息采集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服务保障等工作。
4.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乡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和乡村文明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指导、宣传建设、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古村古镇、建筑群、遗迹及各类文物的普查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普及、传承、开发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及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工作。
5.综合执法队。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赋权目录中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梳理权责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证件办理、执法装备管理等执法保障工作。承担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文明执法、队容风纪、纪律执行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备案、公示及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负责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负责人:张文刚
办公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人民西路48号
邮政编码:74819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