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及医药服务价格管理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完善全县药品、医用耗材配送平台。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省际、市际、县际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综合监管,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等正常医疗秩序。县医保局负责各定点医疗机构不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相关服务行为监管,对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省际、市际和县际合作交流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管理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复核、结算、监管等工作。
(三)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股。负责全县医药服务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全县医保基金预决算、编制和实施综合财务计划,负责医保资金账务会计、出纳核算和财务监管,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完善全县药品、医用耗材配送平台。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公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中恒11号楼2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联系方式
0932-6628688
六、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局长马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