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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统计局
 日期 : 2024-01-03  文章来源 : 陇西县统计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组织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三)按照国家和全省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人口、经济、农业等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贸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和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数据库系统的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建设。

(九)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会同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网络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组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和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业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通报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

(二)综合统计股

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劳动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增长、素质、迁移、婚姻、家庭、住房、劳动力及就业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和社会发展公报;编辑出版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预警、监测、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指导全县综合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指导和评估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监测。

(三)农村经济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预测、分析;指导全县农村统计工作、农村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和农村统计网络建设工作。

(四)工业能源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科技、原材料、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协调开展能源统计工作,编制地区能源平衡表,整理、提供、公布能源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开展统计服务。负责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仓储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抽样调查;收集、整理上述各行业的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需要,组织开展有关专项统计调查;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结合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统计调研,提供咨询建议。

三、办公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社综合办公楼10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联系方式

0932-5937220

六、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局长庞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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