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导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陇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水旱灾害防治、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县级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全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
(十一)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行业、中央驻陇企业和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及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 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
1.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
3.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5.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 档案、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会、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离退休等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国家及全县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负责国家和省市三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账、督办治理及销账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水旱、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各乡镇、消防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衔接驻陇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指导各乡镇、各专业应急指挥队伍和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全县隐患排查治理、抗震救灾、防汛抗旱等物资和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督查规章制度、规划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承担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和输油管线、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执行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依法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股。承担全县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建立全县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森林和草原火情等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受灾市县的对外应急援助工作。
(六)法制和宣教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培训和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负责把关审核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全县规范性文件,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有关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推进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自由裁量。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应急预案编制。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监督实施全县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新闻宣传和应急能力提升。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和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三、办公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孵化中心5楼、8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0932-6623165
六、负责人姓名
党委书记、局长 赵建华
七、部门管理事业单位
(一)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正科级建制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人:
(二)县地震局。正科级建制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人:赵金龙 局长
(三)县抗旱防汛服务队。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负责人:胡东科 队长
(四)县消防中队。下属事业单位(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