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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日期 : 2024-12-22  文章来源 : 综合办公室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及文体广电和旅游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及相关节会活动,组织全县旅游形象推广,促进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陇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陇西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县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监管。深入实施惠民利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效能化。

(六)负责全县群众性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七)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八)负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承担文物的抢救、保护和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调查推荐、申报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推动陇西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党的建设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后勤保障、督查督办、规范性文件审核、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材料的审查、报批、聘用等工作。协调运动员聘用、退役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文物股)。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文物商店设立、文物销售、国有纪念建筑物改变用途和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实施原址保护及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普查,指导考古发掘工作,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负责编制、审核全县文物保护维修规划和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区域内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收藏文物的鉴定和科学保管及藏品交换、调拨、借展、复仿制工作,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负责文物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管理文博系统的学术团体。管理全县行业博物馆和社会博物馆。配合做好文物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文物统计工作。配合做好文物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三)公共服务股(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村文化振兴及文化旅游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归口管理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业务建设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等工作。指导管理图书馆、群众文化等学会工作。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全县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及以上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做好全县专业艺术剧团和民间艺人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产品开发及生产性保护工作。负责传统手工艺振兴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业务咨询和业务培训,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和资金申报、管理及文化遗产数据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数字化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争取和引进体育产业发展项目,督促项目实施。指导全县及基层重点体育设施建设,规范体育场馆管理运营,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四)产业和旅游发展股。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指导推动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景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争取和引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督促项目实施。指导全县及基层重点文化旅游设施、文化公园、基地建设,负责局管文化旅游单位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统计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广播电视、文化市场等统计汇总工作。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文化旅游重大节会计划和方案,组织有关文化旅游博览活动的参展布展。负责全县旅游形象宣传,县内相关节会申办审核报批、文化旅游新闻、县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等策划工作。承办全县文化旅游中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我县文化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

(五)体育和广电管理股。负责全县群众体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县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协助举办和组队参加全省及全国农运会、民运会、残运会、职工运动会及妇女、老年人体育竞赛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标准实施。承担全县体育单项协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竞技体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县运动队伍训练、竞赛和训练基地发展及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全县运动会的竞赛和我县备战重大国际、国内运动会工作。承担协调、监督体育运动的反兴奋剂工作。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监督管理和公益金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体育教练员、运动员的注册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经营性体育竞赛活动的业务审查。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和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协助县教育部门举办全县学生运动会,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我县参加重大青少年国际、国内体育比赛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节目传输覆盖的监督管理。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及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安装和服务、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

三、办公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文化广场1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联系方式

0932-6622490

六、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局长张瑞通

七、部门管理事业单位

(一)陇西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全县旅游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对外接待工作,加强管理,实施旅游宣传、李氏文化研究等工作。

负责人:吴新刚

(二)陇西县文化馆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等。

负责人:石小军

(三)陇西县图书馆

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开展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文献数字化处理、图书馆学研究和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等。

负责人:陈治军

(四)陇西县博物馆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宣传出版,考古发掘(相关文物产业经营)。

负责人:何    亨

(五)陇西县美术馆(陇西书画院)

开展艺术创作与展览,促进艺术繁荣,丰富文化生活。艺术创作与研究,艺术展览,艺术作品<收藏/保管/研究>,艺术史料建档与保管,艺术作品参赛组织,相关社会服务。

负责人:陈    刚

(六)陇西县体育运动中心

指导体育运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运动队建设,后备人才培养、竞赛计划规程制定、裁判队伍管理、群众竞赛管理与组织、表演赛组织、教练员等级培训、裁判员等级培训、反兴奋剂管理等。

负责人: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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