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划、管理和协调各乡镇的民政工作。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管理、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研究制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拟定福利生产发展规划,对福利企事业单位进行宏观管理,指导落实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就业和福利生产保护扶持政策;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推进殡葬体制改革;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救助管理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审批工作。制定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五)负责各项民政事业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并组织开展执法监察。
(六)负责全县城乡地名的命名、更名,收集整理地名资料,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勘界工作。
(七)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八)负责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发展养老事业。
(九)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等工作;民政事业统计台账管理、信访(民生平台)及工会方面;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妇联、共青团、公务用车管理、干部人事年报及考核。
负责人:蔡军平(主任)
(二)社会福利救助事务股(区划地名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福利救助事务股综合协调管理,承担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收养登记、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负责区划地名管理。
负责人:裴志刚(股长)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局系统政务服务工作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业务处理(社会组织、婚姻登记)和局机关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负责志愿者登记和服务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人:张丽萍(股长)
(四)老龄和养老服务股:主要职责是老龄和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工作(社工人才)、营商环境、“三留守”人员排查摸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救助补助资金审核发放等方面工作。
负责人:张国栋(股长)
三、办公地址
陇西县巩昌镇中天西路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2—6610118;传真:0932—6622147。
六、负责人姓名
陈梦拯 党组书记、局长
七、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社会福利救助服务中心(副科级):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承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指标任务,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担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
负责人:马骞
(二)县老年活动中心(股级):负责县老年大学日常教学工作;负责老年人文体及“夕阳红”旅游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瑞卿
(三)县婚姻登记中心(股级):承办全县婚姻登记、离婚登记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米雨农
(四)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股级):负责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调查核实并出具书面报告;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的申请认定,调查核实并出具低收入证明等工作。
负责人:裴志刚
(五)县救助管理站(股级):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孤弃儿童的生活救助及医疗救治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无名尸体的掩殓工作。
负责人:谢贵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