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政治稳定案件的侦查、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防范处理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二)负责全县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承担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职责。
(三)负责全县制、贩毒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职责。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户口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特行管理、公共秩序管理、枪支、危爆物品管理等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配合党委、政府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工作。
(五)依法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实施监督考察,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六)依法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队伍建设和全县保安队伍建设。
(七)对公民因公因私出境和来我县的外国人依法进行管理。
(八)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消防工作;对武警陇西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九)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维护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组织领导监管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和案件的法律审核;负责全县公安信访工作。
(十三)协助上级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县公安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和承办全县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规定。
(十七)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县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执法勤务机构(13个):合成作战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城区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禁毒大队(陇西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扫黑除恶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2.综合管理机构(4个):政工监督室、办公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
3.派出所(19个):城关派出所、文峰派出所、东郊派出所、西郊派出所、首阳派出所、云田派出所、福星派出所、菜子派出所、通安派出所、马河派出所、柯寨派出所、永吉派出所、宏伟派出所、权家湾派出所、碧岩派出所、德兴派出所、和平派出所、渭阳派出所、双泉派出所。
4.监管场所机构(2个):陇西县看守所、陇西县行政拘留所。
三、办公地址
陇西县巩昌镇西大街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32-5953010 传真:0932-5953048
六、负责人姓名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