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办发〔202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陇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陇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快推动全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服务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经发〔2026〕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服务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及其它作物生产,撂荒地复耕复种,支持农业生产服务关键环节,在17个乡镇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5万亩。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振兴乡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产业及规模。2026年全县组织17个乡镇农业服务基础较好、农户认可度高的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紧紧围绕保障粮食生产,服务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及其它作物生产,服务面积5万亩,安排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任务清单详见附件3)。
(二)服务标准。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服务环节作业到位。
1.机耕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2.机种要下籽(苗)均匀,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
3.机防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机械平缓作业。
4.机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1.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进行补助。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服务,补助资金落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但面积不得超过本村上报的撂荒地复垦面积。
(1)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由小农户与服务主体在签订合同时注明补助金额,补助金额外产生的服务费用由小农户自行承担。服务主体完成作业后,根据第三方监管·平台显示数据,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机耕0.35、机种0.26、机防0.13、机收0.26),折合成全托管面积,进行资金补助,补助资金或面积不低于60%。
(2)对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或面积不高于40%。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2.补助标准:按照《甘肃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单环节托管和单季农作物生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耕、种、防、收全环节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
(1)全托管服务:完成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及其它作物生产,耕、种、防、收全环节托管服务的,财政按照100元/亩的标准补助。
(2)单环节托管服务:进行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及其它作物托管服务的,根据作业环节,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折算成全托管面积,财政按照100元/亩的标准补助。
(四)优选服务主体。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主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参与实施托管项目的服务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实施流程
(一)确定服务主体。项目下达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向项目任务承担乡镇申请,乡镇根据实施任务面积、实施区域及2025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情况推荐上报服务主体备案名单,优先推荐在中国农服平台上已备案及2025年项目完成较好的服务主体。对跨区域作业开展统防统治服务的由服务主体自主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服务主体也可以通过组建联合社开展托管服务。对服务质量不高、拔高标准收费、农户满意度不高的服务主体,不再推荐作为2026年的服务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对推荐的服务主体进行再评审、再遴选,并通过政务公开渠道公示服务主体名单,公示期不低于5天。
(二)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与农户、经营主体签订《陇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合同》(附件2),明确服务地块、面积、内容、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确保面积精准、位置精准、种植品种精准、服务对象信息精准。
(三)组织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县农经站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县农经站按照项目工作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在项目实施期间,按照分解任务目标,监督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经站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督查验收工作。
(四)开展项目验收。
1.乡镇自验。各乡镇在服务主体实施作业期间或完成服务作业后,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严格把关,掌握基本情况,对服务主体实施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各乡镇督促各村对服务农户和经营主体登记汇总、整理备案,并在全村范围内按第三方提供的作业面积在村务公开栏将分户作业数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天。公示结束后,由服务主体提出验收申请,乡镇通过实地核验和电话抽查等方式,按照签订合同总户数的20%进行抽验农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验收合格后申请县级验收,填写《陇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核验及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5)。
2.县级验收。县级验收以第三方监管平台监测数据作为项目验收和补贴资金拨付的依据,按照《陇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陇农发〔2021〕95号)要求,从服务环节、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农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县级验收按照签订合同总户数的10%进行农户抽验,满意度达到85%以上。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结论,按照平台监测数据进行资金拨付。
(五)兑付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落实补助资金。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主体,根据作业环节,按“综合托管系数”折算全托管面积兑付补助资金。县农经站根据第三方提供的监测数据对服务主体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及时汇总,通过审核后,按相关程序兑付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服务主体存在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的不予补助资金。
(六)及时进行总结。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的影像资料,随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及时提炼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全面总结分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于2026年11月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七)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和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 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项目实施乡镇和县农技中心、县农机中心、县农经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县财政局主要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县农经站主要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服务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聘请农技、农机等方面专家顾问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做好项目政策落实和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并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取消今后三年的承担项目任务主体资格。
(三)搞好服务宣传。各乡镇要利用广播、微信群、村务公开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四)严格公示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托管环节、服务面积、托管服务主体等要进行公示;项目实施乡镇要对完成情况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
附件:1.陇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
2.陇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合同
3.陇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4.陇西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户满意度汇总表
5.陇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核验及补助资金汇总表
附件:
关于印发陇西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2345.doc
政策解读:《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