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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的公告
 日期 : 2026-07-13  文章来源 : 陇西县人民政府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为持续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根据我县行政执法主体机构职能调整实际,现对《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陇政发〔2025〕99号)公布的部分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予以动态调整。本次调整仅变更机构名称,各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范围保持不变。现将具体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陇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名为陇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陇西县消防救援大队,更名为陇西县消防救援局。

三、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陇西高速公路大队,更名为定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陇西高速公路大队。

特此公告。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