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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陇西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 2026-01-15  文章来源 : 县交运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陇西县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精准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优政策解读精准、高效回应企业群众关切,以统筹推进强保障、创新形式优服务、健全机制促规范、强化监督提质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让阳光政务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好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时效性。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领导之窗、机关简介、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公示公告、预算决算等工作动态信息80条;在“陇西交通运输”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信息及转发各类信息190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200条、行政处罚1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从严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全流程。明晰各环节责任,严控办理时限,保障申请事项高效妥善处理。我局严格依照《条例》规定推进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无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公开目录台账,规范填写公开内容审核表,从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置审核机制与全方位精细化保密审查,严守“三审三校”发布审核要求,由办公室统一收集汇总发布信息,各股室按“谁公开、谁负责、谁答疑”原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开,全面保障信息发布质量。同时专人专职政府信息录入,定期开展公开信息清理维护,对失效、废止政策文件及时标注、删除,对已公开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第一时间更正更新、动态调整,确保信息精准无误、时效在线。强化政策精细化解读回应,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解疑释惑,主动回应政务重要舆情和公众热点,确保信息公开栏目更新及时、内容规范、实用便民、数据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本单位政府信息统一通过“陇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相关规范要求,系统梳理公开目录,优化专栏设置,抓实抓细栏目日常运维,确保公开内容权威规范、更新及时高效;依托“陇西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动态、惠民政策及意见征集等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利民性与互动性;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提供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申请接收“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化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专人定期开展检测巡查,实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全力筑牢平台安全防线。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体系,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从源头防范化解违规发布风险,建立“收集-审核-发布-归档”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公开信息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建立常态化跟踪回访长效机制和快速响应处置机制,持续核验公开信息精准度,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整合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力量,畅通监督反馈渠道,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监督网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陇西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与解读质效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多以纯文字呈现,形式单一、通俗化程度不够,缺乏可视化、场景化等解读类型,吸引阅读效果不佳,部分解读不够深入细致,便民化适配不强,未能充分贴合群众理解习惯,导致政策传播效果与公众理解度未达预期。二是公开载体与平台功能支撑仍显薄弱。公开形式创新不足,线上线下载体丰富度、形式多样性亟待提升。公开渠道覆盖面有限,线上平台功能开发不充分,信息效用对公众出行、行业发展的服务赋能深度不够,平台服务价值未能有效释放。三是互动质效与工作主动性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规范优化仍有提升空间,线上互动功能运用不足,主动征集公众意见、快速回应社会关切的渠道不够畅通,工作推进前瞻性与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增强,与群众实际需求存在落差。

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巩固上年度工作实效,抓实新一年工作开局起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提质优效,筑牢公开内容根基。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公众高频需求,持续优化公开内容体系,动态更新、做实落地效果。聚焦重大建设项目、市场监管等重点信息领域,推动重大事项全流程公开、全要素公示。规范统一公开标准,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机制,严把内容质量关,坚决杜绝半公开、假公开、乱公开,保障群众获取信息准确性、权威性、及时性。二是创新形式,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提前谋划政策解读方案,精准契合群众需求,优化信息呈现形式,着力推行文字+图片+图表组合发布模式,针对交通惠民等重点政策,创新推出图文解读、政策问答、信息长图、场景演示等多元化解读方式,清晰阐明政策红利,讲清办事流程,切实提升解读的针对性、通俗性和易懂性,大幅提高公众信息获取便利度。三是建强平台,拓宽便民公开渠道。主动配合上级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构建以门户网站为核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延伸、政务大厅交通窗口为支撑的线上线下联动发布矩阵,聚焦政务发布、政民互动,重点打造个性化推送服务,持续提升平台运营管理水平和群众使用体验。四是健全机制,保障公开时效和互动质效。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全链条机制,全面落实信息时效性保障、常态化跟踪回访及快速响应处置,压减信息发布周期,常态化核查发布信息,保障信息规范性、准确性,筑牢公开长效保障。同时畅通公众意见征集、社会关切回应渠道,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深化政民互动交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为民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