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信息公开 > 县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定西市陇西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 2026-01-15  文章来源 : 县公安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陇西县公安局紧紧围绕2025年度公安中心工作,把信息公开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采取多种灵活形式,积极主动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部门文件5条、政策解读4条、公示公告14条、预算决算2条;在“陇西县公安局”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信息及转发各类信息1460条;在信用中国(甘肃)系统公开行政处罚4002条、行政确认3550条、行政强制35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群众或法人组织申请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办件,没有因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录入工作,通过陇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确保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规范、实用、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抓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安排专人定期检测巡查,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5年全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正常访问、页面显示准确,出现无效链接的情况第一时间改正。政务信息严格按程序填写陇西县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予以公布,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无泄密发生,不存在违规发布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02

行政强制

35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更新与管理问题:个别网页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与栏目设置要求不相符。对一些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把控不够严格,存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甚至出现错别字等低级错误。同时,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存在短板,个别动态类信息、统计数据发布滞后于实际工作进展,难以满足公众实时查询需求。改进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和审核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受理范围、答复要点、反馈时限不熟悉,业务上不熟练,过度依赖上级业务部门指导,有的答复不符合规范性要求,容易造成复议诉讼风险。对一些复杂或敏感的申请,存在处理流程不规范、内部协调不畅的情况。改进情况: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业务水平。建立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提升工作人员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媒体融合问题:政务新媒体发展不平衡,有的仅将新媒体作为通报和公告平台使用,原创性、互动性和影响力不足。部分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与民众需求结合不紧密,未能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来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改进情况: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制定新媒体发展规范和考核标准,鼓励基层单位创新内容和形式,提高新媒体平台的原创性和互动性。如无锡市公安局通过民意调查、互动交流等方式,增强与网民的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