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陇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陇西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陇农领发〔2025〕14号)要求,结合各乡镇摸底上报需求和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禽养殖(见犊、见羔补母)项目
项目文号:陇农发〔2026〕16号
项目资金来源:2026年第一批衔接资金50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全县17个乡镇。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同时涵盖全县饲养奶牛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实施见犊补母(见羔补母)项目,对2025年11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生产犊牛的基础母牛、生产羔羊的基础母羊和饲养奶牛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给予一次性补贴奖励。
项目补贴标准:按照“先生产先补助”原则,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同时涵盖全县饲养奶牛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在2025年11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生产犊牛的基础母牛每头给予50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500元;在2025 年11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生产羔羊的基础母羊,每只给予10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元;饲养奶牛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每头产奶母牛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0元。
项目施工期限:2026年1月 — 2026年7月。
项目受益对象:全县饲养基础母牛、母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及全县饲养奶牛存栏100头以下的产奶母牛养殖户。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何亚兵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2日 —2026年1月21日。
举报电话:0932—6622162(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陇西县长安大道9号。
陇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