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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下达陇西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 : 2025-09-05  文章来源 : 县发改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柯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定发改发〔2025〕200号)要求,下达我县第三批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780万元,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指南(试行)》《定西市“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安排方向

(一)支持范围。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并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包括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资金投向。包括《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通乡通村道路、巷道和入户路硬化,农村漫水路、漫水桥、小型桥涵修建,护坡护坝、山坪塘(蓄水池)、排灌沟渠和小型堤防修复,土地整理、田间道路改造等,对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予以倾斜支持。

三、下达资金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下达资金。项目总投资8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780万元(含劳务报酬334万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的原则,明确项目建设任务和建设过程中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与比例、带动群众就业情况等。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须不低于中央资金的40%,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大幅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主要建设内容。硬化道路共计10千米,配套建设混凝土边沟4千米、涵洞6个等。

四、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积极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县发展改革局将会同同行业管理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管,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在审计、督查发现问题后才去解决。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抽查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

五、项目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六、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有关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投资40%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对照本批计划的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七、其他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防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务工就业,并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与此同时,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陇西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x

        附件2:陇西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