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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陇西县 信息索引:621122/2025-01340
产生时间:2025-09-17 备      注:  陇政任字〔2025〕21号
信息类别:  人事任免
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 2025-09-17  文章来源 : 政府办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陇政任字〔2025〕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经2025年9月17日县政府研究决定:

王 斌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筱雄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 锋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永红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尉爱萍同志任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裴志刚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燕龙同志任县公安局通安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衡志刚同志任县公安局福星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鹏渊同志任县公安局云田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姜万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双泉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 君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惹琴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刚同志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

徐治军同志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栾志刚同志任定西中医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秦秉乾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免去县第一中学教研室主任职务;

高 越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军胜同志任南安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福祥、马红兵同志任实验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常军同志任权家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福星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务;

牛文娟同志任福星镇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权家湾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务;

温陇中同志任宏伟乡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宏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务;

张致远同志任首阳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 涛同志任菜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琦琛同志任宏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金龙同志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鱼孝忠同志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贾文国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马乐飞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郭卫军同志县公安局通安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职务;

吉 煜同志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兼)职务;

米录平同志南安学校副校长职务;

朱晓德同志永吉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石俊贤同志权家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汪军军同志宏伟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孙永刚同志首阳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任职的,请按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