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生活困难提取类型、条件及金额
1.缴存人已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患重大疾病,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患重大疾病的自住院之日起两年内可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现金支付部分。
二、提取所需资料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低保证;
2.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残疾证;
3.患重大疾病的,提供住院证明、住院收费票据(或费用结算单);
4.本人身份证;
5.涉及配偶子女父母提取的均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微信公众号办理:
关注定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账户”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找到推荐服务,点击更多,点击相关业务选项。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签字授权,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住院证明、住院收费票据等),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划转到提取人绑定的本人银行卡账户。
2.现场办理:
地址:陇西县巩昌镇中恒双创园陇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联系电话:0932-660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