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定西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按照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安排,从2025年4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举报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陇西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有权进行投诉或举报: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收取已命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七)“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八)其他问题。粗暴执法、“钓鱼”执法、执法不透明,违法办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办案等问题。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记录过程不全、文字音像记录归档保存不规范,以罚代管、运动式机械式执法等问题。
二、公告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陇西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电话投诉举报:0932-5932316;电子邮件投诉举报:lxxzfjd1@163.com;信函投诉举报:陇西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地址:陇西县巩昌镇北环路15号人社大楼903室,邮政编码:748100)。
三、其他事宜
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包括涉嫌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发生时间、事实概况及相关证据材料、举报人联系方式等,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举报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合法权益。
陇西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