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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 2025-12-09  文章来源 : 公安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陇政办发〔2025〕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陇西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陇西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百日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应对冰雪冰冻、团雾等极端恶劣天气,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平稳有序,坚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县政府决定,自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扣“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目标,重点保障今冬明春、春运期间和极端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与公民安全意识,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时段

1.春运全过程(2026年1月28日—2026年3月5日)。

2.冰雪、团雾、低温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全天时段。

3.周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如元旦)出行高峰(每日7:00—9:00、11:00—13:00、16:00—19:00)。

(二)重点路段

1.国省干道、县乡主干道、城市核心主干道、学校周边道路。

2.事故多发易发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长下坡及易结冰积雪路段。

3.城区各什字路口,南大街、万寿街、红旗路、北大街、崇文路、北城路、长安路等重点路段,上下班车流人流高峰重点时段易拥堵路段。

4.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村组公路通往国省道的平交路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防护设施缺失路段及团雾多发、雨雪冰冻、事故和交通违法多发路段。

5.客运站场、大型商超及农贸市场周边道路,铁路道口及连接线道路。

(三)重点车辆

1.营运类车辆:公交客运车、定制客运车、旅游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春运临时客运车、出租车。

2.民生及工程类车辆:农村面包车、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

3.其他重点类车辆: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含载人营运类),以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重点车辆。

(四)重点违法

1.机动车违法: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春运及恶劣天气期间,重点查处客运车辆违反夜间(22:00—次日6:00)禁行规定、货运车辆违反限行规定、未按要求安装使用防滑链、冰雪路面未保持安全车距等行为。

2.电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走专用车道、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乱穿马路(横穿马路不走过街设施、随意横穿马路)等。

3.源头隐患违法: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车辆非法改装(如货车加高栏板、客车增加座位)等。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严查突出交通违法

1.结合春运及恶劣天气特点,科学划分警力片区,提高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见警率与管事率;依托交警执法站、临时检查点等采取“定点值守+流动巡逻”“日常管控+集中清查”结合模式,强化管控力度。

2.每周不定期开展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整治行动,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春运期间,每天安排警力值守客运场站周边,加密国省道及旅游线路巡逻频次。

3.针对城区机动车随意违法停放、出租车随意乱停靠上下客等行为,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非法加装遮阳棚,外卖、快递电动车辆的各类违法行为,工程运输车辆不按审批路段、时段违规驶入城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查严治。要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时不定点开展醉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

4.各乡镇交警中队要加强对辖区内道路的巡逻,特别是所辖区域内国省道、县乡道、社道、农村沿线集镇、集市、庙会、学校、幼儿园等人流车流集中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积极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查处辖区所有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村地区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拼装车辆上道路行驶、超员、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5.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好农村交通劝导站实体化运行和勤务落实,切实发挥劝导站、劝导员作用,严管严查、教育劝导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违法不出村、隐患不上路”,教育引导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佩戴安全头盔,提高头盔佩戴率,切实筑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杜绝出现有站无人、勤务不落实等问题。

6.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查+路面治”,对货运企业违规装货、车辆超限行驶依法从严处罚。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交管部门)

配合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交警中队

(二)强化源头隐患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1.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春运开始前完成“三查一训”: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查驾驶人资格(无酒驾醉驾记录、无逾期未审验)、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训驾驶人冰雪天气驾驶技能及应急处置知识,隐患未清零的车辆、驾驶人一律不得参与营运。

2.县公安局车管所每周梳理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报废)、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换证)隐患清单,推送至相关部门及企业,限期3日内整改,整改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3.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协调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危化品装载、运输路线报备,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

4.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核查旅游包车资质,严禁旅行社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落实“一车一导一安全员”制度,杜绝超员、擅自变更路线。

5.县教育局要强化学生及学生家长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学生及家长道路交通引导工作,督促学生及家长遵守交规,协调各方护学力量开展好护学工作。

6.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排查车辆生产、销售、维修门店,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如电动三轮车加装雨棚、货车拼装车厢)、销售不合格车辆及配件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7.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各运输企业的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消除隐患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带“病”上路,有“患”营运。

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部门)

配合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改善通行条件

1.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在春运前完成国省干道、县乡道路“全覆盖排查”,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时限+责任人员”台账,能立即整改的3日内完成(如增设防护栏、补划标线);一时难以整改的,24小时内设置警示标志(如“前方结冰”“急弯减速”等),并铺设防滑料、安排专人值守。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每周巡查城市道路,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缺失的交通标志;清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如施工材料、生活垃圾),保障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畅通;在城市桥梁、涵洞等易结冰点位,提前设置警示标识。

3.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每月分析交通事故数据,梳理事故多发点段,向牵头部门提出针对性治理建议(如增设红绿灯、减速带),并跟踪整改成效。

4.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乡村道路隐患排查,重点整治“窄路会车难”“村口无警示标志”等问题,春运前完成所有乡村道路隐患整改,全面启动标准化劝导站规范运行,落实好劝导勤务开展,确保村民出行安全。

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四)强化应急保障与春运组织,提升应对能力

1.以“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为目标,针对春运期间车流、客流高峰特点,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等部门要科学研判,提前谋划制定分流疏导方案和应急处突预案;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县公安局、县气象、县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加强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及时发布路况预警和安全提示,做好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运输安全有序。各部门要提前谋划,科学施策,周密部署,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春运道路交通环境。

2.建立“气象预警—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县气象局提前12小时发布冰雪、团雾预警,通过短信、新媒体推送至各部门及驾驶人;整治办和县应急管理局接到预警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统筹调配各部门力量做好应对措施。

3.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提前备足应急物资、融雪剂、防滑料。在桥梁、陡坡、弯道等关键点位预置除雪车、铲车,恶劣天气时,2小时内完成重点路段除雪除冰,必要时会同公安交管部门采取限速、分流、临时封闭措施,避免长时间拥堵。

4.春运期间,县交通运输局科学调配运力,在客运站场设置“旅客疏导岗”,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员客车不出站、证件不齐不出站等)。严查“黑车”非法营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维护客运站场周边秩序,保障旅客有序乘车。

5.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县卫生健康局(120急救)、县消防救援大队(事故救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联动流程,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力量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

配合部门:县公路段、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局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升文明意识

1.县融媒体中心及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每日推送整治行动进展、冰雪天气驾驶常识、春运出行提示;每周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如酒驾、货车载人)及事故案例,营造“人人守安全”的舆论氛围。

2.县公安局交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客运企业、货运场站、学校、社区、农村,通过“现场讲解+发放手册+播放警示片”形式,重点宣传“三超一疲劳”、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春运前完成所有客货运企业、中小学宣传全覆盖。

3.县教育局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手抄报”“安全出行主题班会”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传递春运安全、冬季出行安全知识。

4.各乡镇人民政府利用农村“大喇叭”(每日早8时、晚6时播报)、宣传栏(每月更新1次内容),重点宣讲面包车超员、货车载人、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

配合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20日)。召开全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本方案。并通过媒体发布整治行动公告,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21日—2026年3月5日,涵盖春运全程)。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路面管控、源头治理、隐患排查、应急保障、宣传教育工作。整治办每周开展1次督导检查(重点核查各部门信息员履职、工作进展报送情况),每月通报1次工作进展。针对春运、极端恶劣天气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攻坚,确保隐患清零、违法严控。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5日)。各成员单位梳理整治行动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形成工作总结及时报整治办。整治办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复盘春运保障、极端天气应对工作,固化有效措施(如农村劝导站长效值守、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履职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保障春运安全、应对极端天气的关键抓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不打折扣。

(二)协同共治,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牵头部门抓总、配合部门协同”原则,在信息共享、应急联动、执法管控上密切协作,杜绝“各自为政”。

(三)规范执法,保障安全。执勤执法人员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执勤人员安全防护(配备防寒装备、反光背心)及后勤保障,确保执法安全。

(四)强化督导,严肃问责。整治办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方式,重点督查春运准备、应急物资储备、隐患整改落实及人员履职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或长时间交通拥堵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领导责任。


政策解读:《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