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发〔2025〕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陇西县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陇西县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渭河水环境质量,确保2025年枯水期和“十五五”期间渭河土店子断面稳定达标,按照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达标工作措施,确保2025年枯水期及“十五五”期间渭河土店子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河道巡查与综合整治。健全巡河机制,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制度,利用“河长APP”等信息化手段,重点巡查河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污水直排、垃圾倾倒等问题。深化渭河流域河道治理,扎实推进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陇西县南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保障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陇西段)和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陇西段)二期项目有效运行,确保发挥生态效益。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监督监测,对存在的水环境质量问题及时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项目按年度计划推进,其他常态化开展
(二)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监管,采取常态监管和随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乡镇入河排污口责任人对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开展常态化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排口进行随机监管,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治。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论证和审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三)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加快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全力实施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将巩昌镇、文峰镇、首阳镇城中村居民生活污水纳入管网处理,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30年,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5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加强老旧雨污管网日常管理维护,确保雨水、污水管网畅通,坚决杜绝雨污混排。全面开展管网破损、错接、漏接问题修复,“十五五”期间,完成12.1公里老旧管网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巩昌镇、文峰镇、首阳镇
完成时限:按年度计划推进,2030年底前取得成效
(四)加强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督促陇西县博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加强工艺控制和设备维护,确保陇西县经济开发区及城区污水处理厂、陇西县首阳镇污水处理厂所有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五)严格工业污染源治理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生产废水排放等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配合单位:甘肃陇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信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到203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5%以上。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提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按年度计划推进,2030年底前取得成效
(七)攻坚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定期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清单,发现一条,整治一条。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水环境治理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严格落实辖区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完善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农业农村等多部门治水长效协作机制,及时会商重大问题,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职责,对照《陇西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涉及多部门职能或管理区域交叉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配合部门要主动协同推进,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加强调度,闭环管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要定期梳理整治工作进展,按时向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报送工作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要做好汇总分析、梳理研判,及时上报市环委会办公室,确保工作动态及时掌握、问题整改全过程跟踪。通过常态化调度、全过程管控,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闭环落实,持续提升全县水环境治理水平。
政策解读:《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西县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