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要求,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409.0636公顷,涉及巩昌镇、文峰镇、首阳镇、菜子镇、福星镇、云田镇、通安驿镇、马河镇、碧岩镇、柯寨镇、宏伟乡、德兴乡、权家湾乡、渭阳乡、和平乡、双泉乡、永吉乡等17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严禁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恢复植树种草。
三、确需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并有效地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在5度以上、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坡面水系
整治、蓄水保土耕作、退耕或者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陇西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定西市陇西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