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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日期 : 2024-09-30  文章来源 : 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各立法信息采集点:

现将《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0日


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陇西县追赶发展生动实践中,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关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定西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借鉴临洮“国字号”成功经验,坚持正确方向,找准功能定位,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要素集成,打造富有陇西特色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品牌,有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理念深度融入地方立法实践,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把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把牢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人民至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全过程,牢牢把握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内涵特征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本质要求,拓展群众参与渠道、丰富参与方式、提升表达效果,更好反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三、主要措施

(一)借鉴“临洮模式”,拓展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一是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临洮立法联系点“首创发源地、实践创新地、示范引领地”的功能定位,以“临洮模式”(即彰显“一个”优势、深化“两点”融合、紧盯“三高”要求、聚焦“四化”路径、推动“五强”创优、发挥“六大”作用)为样板,吃透精神,提炼做法,推进全县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五有”(有健全的组织领导、有精干的工作队伍、有完善的推进机制、有畅通的载体平台、有突出的领域特色)标准化建设。二是根据全市“1+39+N”立法联系点网络体系要求,按照“4+N”模式,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依托,以信息采集点为延伸,以信息采集员为抓手,指导各信息采集点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规划,积极构建管理层级纵向到底、联系群众横向到边、工作开展上下贯通、信息共享左右联动的工作运行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两级架构,设立信息采集点6个(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信访办、政务大厅窗口、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县市政管理所、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润通民生集团),从人大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中选聘信息采集员6名。

(二)坚持融合互促,突出联系点功能作用发挥。一是指导各信息采集点不断深化内涵与外延,鼓励各信息采集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从参与立法拓展到宣传普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的全过程,打造立法联系点特色品牌。二是坚持全局性谋划、系统性布局,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听民意、察民情、聚民智等方面的职能定位,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把“立法直通车”逐步延伸为“社情民意直通车”,持续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实践的内生动力。三是高质量完成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立法征询任务,通过事前广泛动员、宣传辅导,事中积极组织、广泛征集,事后归纳整理、及时反馈,形成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全链条、全流程闭环,“原汁原味”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四是跟踪协助立法机关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主动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收集上报典型事例案例,为修改法律法规提供参考。

(三)密切联系群众,拓宽联系点民意表达渠道。一是依托办事服务窗口拓宽征询渠道,发挥信访、服务窗口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主动了解群众急难愁盼和关心关切的问题,变“听民言”为“问民意”。二是依托网络赋能拓宽征询渠道,通过“线下+线上”,实现提出意见建议既能“面对面”、又能“键对键”,提升参与信息化、便捷化水平。

四、要素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局党组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法联系点办公室,确定联系点专职人员1名。制定了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对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要求。建立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两级架构,通过立法意见征集与反馈机制,成功地将基层群众的声音传递到立法决策层面,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选优配强队伍,提高采集质量。对6个信息采集点选聘的6名信息采集员的工作能力进行评估,着力解决信息采集员行业分布不广、文化水平偏低等问题。从热爱立法事业、熟悉群众工作的干部群众中选聘立法信息采集员,通过集中培训学、向外借鉴学、相互交流学等方式,打造一支热爱、熟悉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