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7月)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陇市监罚〔2024〕150号 | 陇西县蒲兵刚新能源电池销售店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 陇西县蒲兵刚新能源电池销售店 | 92621122MA7KBN2K7N | 蒲身林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锂电池(新)422个、锂电池(旧)114个、电池底座7×8孔的4个、8×8孔的2个、8×9孔的2个、8×10孔的2个、电池连接片2盘;2.没收违法所得1元;3.罚款3363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3 | |
| 2 | 陇市监罚〔2024〕151号 | 永金川水果店(汪纯柱)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 永金川水果店 | 汪纯柱 | 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中舟牌”电子计价秤一台;2.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5 | ||
| 3 | 陇市监罚〔2024〕152号 | 陇西县渭阁水岸茶苑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陇西县渭阁水岸茶苑 | 92621122MA745KT69W | 潘婷 |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6 | |
| 4 | 陇市监罚〔2024〕153号 | 陇西县新华联商贸有限公司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案 | 陇西县新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 92621122MA73HQA0XB | 朱清秋 | 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 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的“竹海牌”400g加碘食盐96包、350g加碘食盐70包、350g平衡低钠盐21包、“茶卡牌”400g原生湖盐131包;2.罚款5824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6 | |
| 5 | 陇市监罚〔2024〕154号 | 陇西县高军祥木材加工厂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案 | 陇西县高军祥木材加工厂 | 92621122MA72E6KU77 | 高军祥 | 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登记的特种设备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6 | |
| 6 | 陇市监罚〔2024〕155号 | 陇西县宋家婶烤饼店制作食品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陇西县宋家婶烤饼店 | 92621122MAMPTAT3N | 刘福琴 | 制作食品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5元;2.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6 | |
| 7 | 陇市监罚〔2024〕156号 | 陇西县程浩水暖建材经销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案 | 陇西县程浩水暖建材经销部 | 92621122MA72FFK86 | 卢旭岗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规格型号:MFZ/ABC4)1个;2.罚款1800元;3.没收违法所得75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7 | |
| 8 | 陇市监罚〔2024〕157号 | 陇西县谝闲传茶楼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广告案 | 陇西县谝闲传茶楼 | 92621122MA7L7L6J8L | 师世博 | 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6 | |
| 9 | 陇市监罚〔2024〕158号 | 陇西县宗堂手机经营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陇西县宗堂手机经营部 | 92621122MA72W9CB71 | 李宗堂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4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6 | |
| 10 | 陇市监罚〔2024〕159号 | 陇西县晋鹏五金店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陇西县晋鹏五金店 | 92621122MA719DQX09 | 刘立鹏 | 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5)3台、“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5)机头1台;2.罚款452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11 | 陇市监罚〔2024〕160号 | 陇西县马宏涛羊羔肉馆未取得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案 | 陇西县马宏涛羊羔肉馆 | 92621122MA73J47X1M | 马宏涛 | 未取得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12 | 陇市监罚〔2024〕161号 | 陇西县亮源眼镜店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验光仪、焦度计案 | 陇西县亮源眼镜店 | 92621122MADK9CF9XP | 刘刚 |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验光仪、焦度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13 | 陇市监罚〔2024〕162号 | 陇西县舒颐堂农产品销售店销售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陇西县舒颐堂农产品销售店 | 92621122MAD93A6A2B | 吕江琼 | 销售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挑选八味材料组合泡茶”20包;2.罚款6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14 | 陇市监罚〔2024〕163号 | 吊销陇西县菜子淀粉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案 | 陇西县菜子淀粉厂 | 916211227623836699 | 马荣奎 | 开办的食品小作坊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15 | 陇市监罚〔2024〕164号 | 陇西县一网达眼镜店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陇西县一网达眼镜店 | 92621122MADKCQFw2M | 余驰 | 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16 | 陇市监罚〔2024〕165号 | 陇西县垄鑫五金部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 | 陇西县垄鑫五金部 | 92621122MA72H37U25 | 李鹏飞 | 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 G)机头1台、“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2)2台;2.罚款344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17 | 陇市监罚〔2024〕166号 | 陇西县家乐美日杂商行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 | 陇西县家乐美日杂商行 | 92621122MA72717D3X | 张友卓 | 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裸机)3台、“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2)1台、锂电充电器3个、锂电池2块;2.罚款356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18 | 陇市监罚〔2024〕167号 | 陇西县金盛达五金部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 | 陇西县金盛达五金部 | 92621122MA72J4Q60Q | 刘乃强 | 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艺”充电式磨光机(A7-5801-2)1台;2.罚款64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19 | 陇市监罚〔2024〕168号 | 陇西县鼎亿五金经销部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 | 陇西县鼎亿五金经销 | 92621122MA740J62W | 姚友琴 | 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2)3台、(2106-5)2台;2.罚款62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20 | 陇市监罚〔2024〕169号 | 兰州勇帆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 兰州勇帆商贸有限公司 | 91620100695613654F | 胡勇帆 | 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8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21 | 陇市监罚〔2024〕170号 | 陇西县芒种时农产品销售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 陇西县芒种时农产品销售店 | 92621122MA73UHXTXR | 韩睿鹏 | 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2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9 | |
| 22 | 陇市监罚〔2024〕171号 | 陇西县玉平土特产品销售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陇西县玉平土特产品销售店 | 92621122MABP81AA1C | 李玉平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金边玫瑰”2罐;2.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9 | |
| 23 | 陇市监罚〔2024〕172号 | 刘振旺擅自改变经营范围销售没有中文警示说明的小电磁炉案 | 刘振旺 | 刘振旺 | 擅自改变经营范围销售没有中文警示说明的小电磁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没有中文警示说明的小电磁炉6个;2.没收违法所得40元;3.罚款15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24 | 陇市监罚〔2024〕173号 | 程小宁擅自改变经营范围销售没有中文警示说明的小电磁炉案 | 程小宁 | 程小宁 | 擅自改变经营范围销售没有中文警示说明的小电磁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没有中文警示说明的小电磁炉5个;2.没收违法所得50元;3.罚款15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8 | ||
| 25 | 陇市监罚〔2024〕175号 | 吊销陇西县振誉中药材经销部营业执照案 | 陇西县振誉中药材经销部 | 92621122MA71M36M75 | 陈望望 | 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陇西县振誉中药材经销部《营业执照》。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9 | |
| 26 | 陇市监罚〔2024〕176号 | 陇西县悠家果乐多超市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陇西县悠家果乐多超市 | 92621122MAC3A1674X | 史凯娟 | 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5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23 | |
| 27 | 陇市监罚〔2024〕183号 | 陇西县漆彦君中医诊所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 陇西县漆彦君中医诊所 | 92621122MA73BDQJ9E | 漆彦君 | 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23 | |
| 28 | 陇市监罚〔2024〕184号 | 陇西果多美商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陇西果多美商行 | 92621122MA747PLW5H | 王瑞 |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23 | |
| 29 | 陇市监罚〔2024〕185号 | 陇西县文中杨国福麻辣烫店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陇西县文中杨国福麻辣烫店 | 92621122MACW7AFC7R | 王家宝 | 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么豆香豆腐”1袋;2.没收违法所得540元;3.罚款946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23 | |
| 30 | 陇市监罚〔2024〕186号 | 陇西聚鑫粮行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陇西聚鑫粮行 | 92621122MA74N6CK54 | 李永益 | 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扁豆粉”6袋;2.没收违法所得252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