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任字〔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经2024年7月12日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 强同志任县数据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左向臻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媛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爱萍同志任巩昌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文峰镇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职务;
朱文华同志任文峰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巩昌镇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王彦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董富全同志任马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莫建强同志任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娇娇同志任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倾晓娟同志任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 卿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罗小东同志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东升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买治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汪娟红同志任县灌溉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彩兰同志任县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文娟同志任县贸易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学武同志任文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永红同志任文峰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董小丽同志任菜子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亚东同志任福星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贵品同志任福星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凯丽同志任通安驿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常媛媛同志任柯寨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燕燕同志任德兴乡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飞飞同志任渭阳乡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权 叶同志任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通安驿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村公路管理所)主任(副科级)职务;
岳健健同志任县惠民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柯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务;
孔德福同志任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免去宏伟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雒 刚同志任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魏世雄同志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巩昌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李早霞同志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 骁同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史 瑾同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务;
陈彦军同志文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职务;
杨文斌同志文峰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卫生健康办)主任(副科级)职务;
丁恒刚同志福星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副科级)职务;
谢鹏鹏同志通安驿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副科级)职务;
李 霞同志永吉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村公路管理所)主任(副科级)职务;
单倩春同志永吉乡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副科级)职务;
马志远同志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任职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