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4〕20号〕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定政发〔2024〕30号)精神,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具体工作安排,结合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深入推进“五比五看”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方式多元化、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国家和省市级部署的第一批13项“一件事”高效办理,持续深化数字赋能。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拓宽政务服务渠道
1.全面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办事系统,积极衔接市级部门,加快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联通对接,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持续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端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清单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共享,统一应用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表单电子化、电子证照免提交办理和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全员推广甘肃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甘快办”APP应用,推动水电气热网、医疗卫生等便民应用接入“甘快办”APP,实现更多高频事“掌上办”,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全面推进线下“一窗通办”。全力推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打破部门、事项领域界限,按照无差别、分领域两种模式,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提升行政效能。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纳入县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除外),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对不能集中办理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对事项办件量较低的部门按“事进人不进”方式,授权县政务服务中心在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原则上应整合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全面自查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集中清理整治场所分散、事项“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群众办事跑多处等问题。加快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残疾人事业等领域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办理;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设置便民服务点,探索通过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3.持续完善诉求“即收应答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持续加强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提高与110对接联动效率,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类求助,建立健全与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热线联动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互用。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首接首办”责任制,建立健全及时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首问负责、快速响应、协同联动、有效解决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做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办事项签收、办理、答复、上报“四个及时”和责任落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群众诉求解答到位“三个到位”。切实提升接转效率,协同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热线答复满意率达99%以上,合理诉求解决率达99%以上。进一步规范12345热线建设标准和运行管理,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体系、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等业务协同,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二)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4.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任务,重点事项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协商配合机制,开展表单、材料、流程、数据等事项要素梳理工作,形成规范化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推动各层级协同落实,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鼓励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延伸。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残联、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公积金中心、县疾控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国网陇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5.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全面推动“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清单落地。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和共享互认,扩展企业群众异地办事数据共享范围,实现异地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持续规范“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建设,建立健全线下代收代办服务模式和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和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等服务。探索建立线上审核、视频会商等工作联络机制,按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推动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县直各部门要以涉及企业和群众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进一步梳理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分级分类规范完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流程,制定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工作办法,制作告知承诺书模板,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工作协同、数据共享机制和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将承诺和履约等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国家、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7.着力推动“不来即享”。全面梳理各部门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惠企政策服务事项清单。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动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平台与政务、金融、税收、企业服务等系统深度融合,完善政策宣传、金融普惠、企业运营等创新场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精准“一站式”服务,推动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不来即享”“免申即享”。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依申请办理的惠企政策服务事项,优化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为企业和群众自动生成申请表、调用申请材料并主动精准推送,方便企业和群众自愿申请、一次办理。探索优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加快推动“不来即享”平台升级,进一步丰富企业库、政策库,提升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精准兑现能力。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在陇各银行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不断促进数据融合共享
8.强化政务平台支撑。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共应用支撑能力建设,提升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跨域电子印章验签、办事调度、用户管理等支撑能力。加强统一的政务外网建设,构建贯通县乡村三级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为全县业务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提供网络支撑。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陇西子站持续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建设,优化“一件事”模块,将各项具体“一件事”申报端口集成至“一件事”专栏,根据“一件事”运行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现“一网受理”。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残联、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强化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配合各部门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积极应用数据直达系统申请数据共享,持续扩充政务数据资源类型和数量,强化与市级对口部门对接协调和数据资源共享,协调各有关部门按需申请数据,推动政务数据属地返还,按需回流。积极配合省市,全力做好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借助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调用、核验功能,切实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加强政务数据归集,实现政务服务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全量编目。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动态清单化管理,建立全县政务数据“一本账”。加强历史存量及在用电子证照归集,开展系统登记、资源挂接、数据汇聚等工作,推动实现政务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保障“一件事”高效办理。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加快技术创新应用。依托省级“二维码一码通”支撑平台,配合“一码通”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医疗教育、政务服务、交通出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的“一码通办”。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探索设立虚拟政务服务窗口和智能客服等,通过提供智能问答、远程互动引导式政务服务,解决企业群众在线操作、材料准备、业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问题,实现与实体大厅同质办理体验。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向人机交互和数据分析方向转型发展。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国网陇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持续丰富政务服务供给
11.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依托“1+X”工作机制,完善“陇西快办”帮办代办服务,组建特色帮办代办服务团队,做到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场所全覆盖。优化线上高频事项帮办代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远程协助,提供业务咨询、审前辅导、远程导办等交互服务。充分发挥重大投资项目“绿卡”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专班作用,根据项目主体实际需求做好上门办、预约办、全程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定制化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加强现场引导,畅通绿色通道。持续深化“政务+邮政”合作模式,扩大免费寄递服务范围,鼓励推动政务服务向村、社区等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持续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领域公共服务,推动水电气热、通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面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引导公用事业单位梳理服务事项,重点推进不动产登记过户、水电气暖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接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领域集成办理。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健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国网陇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3.持续拓展衍生服务。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充分发挥“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功能,健全转办督办工作机制,提升企业诉求办理实效。县政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区”,推出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提供综合咨询、培育指导、政策兑现、纾困解难、投诉受理等“一站式”、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推广“政务+银行”“政务+超市”等合作模式,建设“15 分钟便民服务圈”。优化“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开展延时错时服务,通过线上预约等方式,合理分流办事群众。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14.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跑动次数等基础和关键要素省、市、县、乡“四级46同”,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司法部门做好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联动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和责任单位要精细化梳理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编制集成办理“一件事”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完善跨区域办事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县数据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残联
责任单位: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5.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持续加强县、乡镇和村(社区)三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大厅窗口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配备、管理、培训和考核。探索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强化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服务团队,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统一配备承担事项受理、预约取号、政策咨询、帮办引导、宣传推广等工作的人员。同时,要统筹做好对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场地、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6.完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及时清理和修订与政务服务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相关业务领域制度保障,破解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等创新服务模式的制度障碍,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甘肃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务云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规范管理和高效应用,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和政务环境整体优化。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由县政府领导总负责,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县数据局统筹协同,13件重点事项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县大数据中心等部门配合的“高效办成一件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尽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实。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会同县数据局加大对“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有力有效推进。
(二)强化分工协作。县数据局要强化工作协调与业务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发展改革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残联要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对接,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4年底前实现13项重点“一件事”全部高效办理。各部门单位要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下大力气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部门单位要注重改革创新,通过线下政务大厅、线上政务网站、新闻媒体及“两微一端”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提高企业群众知晓度。要总结新做法、树立好典型,及时推介工作成效和经验,努力打造“陇西快办”政务服务品牌。
附件:“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阶段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具体事项 | 责任部门 (★为牵头部门) |
(一)企业事项 | ||||
准入准营 |
1 |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 | 企业变更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印章刻制 | 县公安局 | |||
基本账户变更 | 在陇各银行 | |||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 县税务局 | |||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2 |
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县市场监管局 |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
★县交通运输局 | |||
普通道路运输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
3 |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县市场监管局 | |
食品经营许可 | ||||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县消防救援中队 | |||
经营发展 |
4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国网陇西供 电公司 |
供电报装 | 国网陇西供电公司 | |||
燃气报装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供排水报装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 | |||
通信报装 | 县工信局及网络运营商 |
阶段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具体事项 | 责任部门 (★为牵头部门) |
经营发展 |
5 |
信用修复“一件事” | 在市级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 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 |||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 县市场监管局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 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关部门 | |||
6 |
经营发展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 |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生态环境局 | |||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卫健局 | |||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文广局 | |||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科技局 | |||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交通运输局 | |||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税务局 | |||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水务局 | |||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电信监管领城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 县工信局 |
8
阶段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具体事项 | 责任部门 (★为牵头部门) |
注销推出 |
7 |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 县公安局 | |||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市自然资源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 | |||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 县医保局、县税务局 | |||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 县税务局 | |||
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 | ||||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 税务注销 | 县税务局 | ||
企业注销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 ||||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银行账户注销 | 在陇各银行 | |||
企业印章注销 | 县公安局 | |||
(二)个人事项 | ||||
出生 |
9 |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 ★县卫健局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县疾控中心 |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 县公安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县医保局 |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县卫健局 | |||
入学 |
10 |
教学入学“一件事” |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 ★县教育局 |
户籍类证明 | 县公安局 | |||
居住证 | ||||
不动产权证书 | 县自然资源局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阶段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具体事项 | 责任部门 (★为牵头部门) |
生活 |
11 |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 事”
|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医购药 | 县医保局 | |||
交通出行 | 县交通运输局 | |||
文化体验 | 县文广局 | |||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 ★县残联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县民政局、县残联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残疾人就业帮扶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退休 |
13 |
退休“一件事”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 ||||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 ||||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 县医保局 |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县卫健局 | |||
户籍信息确认 | 县公安局 |
政策解读:《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