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4月份对城区及周边经营的161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12大类食品共计161批次。经检验其中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其余所有批次所检项目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样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表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