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1.1 目的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着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应急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定西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陇西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科学高效的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全镇区域内及邻边区域影响本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日常应对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打早打小打了,采取有效扑救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安全第一的原则。
1.4 灾害分级
本预案执行《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规定的森林草原火灾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4.1 森林火灾等级和划分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4.2 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1.5 风险分析
春季气温变暖,温度上升,降雨偏少,大风天数多,发生火灾风险较大;清明节祭祀春耕生产等火源管控难度较大;秋冬季节后,林区易燃物载量增大,因气候干燥违规野外用火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二 主要任务
2.1 组织灭火行动
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2 解救疏散人员
组织疏散、转移、解救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镇政府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1.1 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姚小刚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永刚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林草工作副镇长乔苗苗和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镇长杨波担任;组员由其他党委班子成员、镇属各站所负责人、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指挥部成员名单为:
组 长:姚小刚 镇党委书记
林永刚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 波 镇政府副镇长
乔苗苗 镇政府副镇长
组 员:常效坤 镇人大主席
马卫卫 镇党委副书记
刘国太 镇纪委书记
张 皓 镇党建办主任
李 伟 镇武装部部长
汪小虎 镇司法所所长
张志云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陈小鹏 镇人大副主席
尉海良 镇纪委副书记
吴永刚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爱平 镇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张 杰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党 杰 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杨旺永 镇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何国强 镇兽医站站长
倾博思 双泉派出所所长
汪映明 双泉镇卫生院院长
李顺荣 双泉学区校长
朱耀杰 陇西农商银行双泉分理处主任
寇树业 双泉水管所所长
蔺满军 癿羊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艳昭 胡家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尹耀庭 牛家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马金军 何家沟村党支部书记
王想红 西岔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程 荣 高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虎 王家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原冬子 林家屲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3.1.2 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事发地村及驻镇有关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村及驻镇有关单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完成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及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3.1.3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办公室,由乔苗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专干赵文艳同志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应急电话0932-6672002。
四 应急救援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保卫组、疏散组及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6个小组,组长由领导机构相关人员兼任。
4.1 综合组
组 长:马卫卫 镇党委副书记 13679323653
副组长:党 杰 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15101833936
组 员:尹耀庭 15193218772
张 维 17358122691
赵文艳 15379112962
职 责:传达总指挥指示精神,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指挥部及上级报告;综合指挥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
4.2 抢险救援组
组 长:杨 波 镇政府副镇长 17793241010
副组长:李 伟 镇武装部部长 18193220123
张 杰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18293206391
成 员:金亚巍 17393156284
妥云鹏 19995706157
何国强 17709328358
及镇应急救援队、各村护林员、各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事发地镇村社干部。
职 责:负责迅速集结镇应急救援队、各村护林员及各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指令赶赴受灾片区,抢救被困、受伤人员等;协助水务、交通、通讯、电力等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协助做好应急状况处置和群众疏散工作。
4.3 医疗卫生组
组 长:杨 波 镇政府副镇长 17793241010
副组长:汪映明 双泉镇卫生院院长 18193261558
组 员:双泉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 责:负责抢险人员及伤亡人员抢救处置,管理救灾药品,搞好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衔接出动救护车、医疗人员等工作,及时处理伤员的救治,并协调县卫健局做好相关医疗救护工作。
4.4 治安保卫组
组 长:汪小虎 镇司法所所长 18153926600
副组长:倾博思 双泉派出所所长 13993273134
李爱平 镇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13919687701
组 员:董红梅 15809329515
朱永刚 18215246606
及派出所干警。
职 责: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维护秩序等工作。
4.5 疏散及转移安置组
组 长:乔苗苗 镇政府副镇长 18193271180
副组长:张志云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15193483669
杨旺永 镇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15025850160
组 员:王 娟 18215266894
邓双燕 15213980397
原 潇 18709326490
事发地村社干部和熟悉路况的群众。
职 责: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工作,确保紧急避险通道畅通,将疏散的群众及时由危险地带转移至临时集中点或避难场所之后妥善安置提供吃、喝、衣服及必要的医疗服务,并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4.6 后勤保障组
组 长:乔苗苗 镇政府副镇长 18193271180
组 员:陈荷君 17752006965
阳丽琴 18719682094
李俊红 18193203301
职 责:负责救灾经费和物品的接收、临时帐篷搭建、分配与发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调集和运送应急物资、救援设备器材,人员转移运送车辆及司机的联络派遣以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五 监测和预警
5.1 预警分级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四级。
蓝色预警:在未来24和48小时内,天气条件可能导致林内可燃物燃烧,林火可能蔓延,具有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中度危险性。
黄色预警:天气条件将导致林草可燃物较易燃烧,林火较易蔓延,具有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较高危险性。根据具体情况当达到一定程度时上报区森防指办和区森林消防救援队请求支援。
橙色预警:天气条件将导致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林火容易快速蔓延,且可能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持续发生,具有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度危险性。根据具体情况当达到一定程度时上报县森防指办和县森林消防救援队或上报市森防指办和市森林消防救援队请求支援。
红色预警:天气条件将导致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林火极易迅猛蔓延,且可能形成森林草原火灾暴发性发生,扑救难度极大,具有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极度危险性。根据具体情况当达到一定程度时上报县森防指办和县森林消防救援队或上报市森防指办和市森林消防救援队请求支援。
5.2 预警发布传播
对县气象局、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微信、QQ等渠道向政府群或网格化群及时传递村社一级各社社长再通建立的社群及时向群众传播预警信息。对于弱势群体由社长或邻居上门通知,必要时社长使用铜锣加强传播或村上使用广播传播预警信息确保家喻户晓。
5.3 预警响应
红色预警及橙色预警:各村委会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密度,延长瞭望监测时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对重要部位严防死守;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蹲点督导检查;掌握预警地区装备、物资等情况,做好物资调拨和防火经费的支援准备;各级扑火队伍加强部署,各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战斗准备;做好赴火场工作组的有关准备。
黄色预警及蓝色预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做好预警信号发布和防火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检查防火装备、物资落实等各项扑火准备;本地各级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六 应急处置
6.1 信息报告
报告原则: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必须做到报警必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迅速核实,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各村委会、护林员或群众为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第一人。
报告程序及要求: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办接到火情报警后,迅速报告镇政府(电话0932-6672002)应立即进行核查;确认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应立即按照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归口上报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首报:各村委会在接到本村区域内各渠道报警后,立即核实情况迅速上报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932-6672002),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同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核实情况后上报县森防指。
续报:首报后,应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每1小时续报一次现场处置情况,重要紧急情况随时上报。首报后1小时内完成第一次续报。之后根据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终报:火情处置结束后,灾情发生地村委会应在2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于情况比较复杂或当天难以勘查现场的,可形成简单书面材料进行初报,详细情况调查清楚后再进行终报。同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上报县森防指和县林草局以及县应急局。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主动与火灾发生所在村联系,掌握现场的有关情况,传达领导指示,指导有关工作。
对于下列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
(1)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2)火场跨越其他乡镇行政界线的森林草原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草原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5)重点工程造林区、封山育林、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6)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
(7)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报告的。
七 应急响应
7.1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草原火灾。
2.燃烧时间在30分钟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草原火灾。
3.森林草原过火面积已达15亩(1公顷),尚未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以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他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县或其他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7.2 现场处置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扑救火灾: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要立即组织村级应急队伍携带水桶、铁铲等救援物资在2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现场管理:发生火灾后镇司法所所长及双泉派出所所长负责组织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警戒,临时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
疏散转移并安置人员:疏散转移组应在森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紧急疏散涉危人群,由事发地社长作为疏散第一责任人选派熟悉路线的人员将涉危人员及受伤人员快速引导疏散。将受灾群众疏散到按安置点后及时提供吃、喝、衣服及必要的医疗保障物资。
救治伤员:由医疗卫生组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适宜地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成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火场清理: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由抢险救援组继续组织扑火力量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清责任区域,并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人员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八 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隐患彻底消除后,由镇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九 后期处置
9.1 善后处置
由后勤保障组抚慰遇难者家属,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及时衔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和抚恤和褒扬。
9.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十 综合保障
10.1 队伍保障
第一梯队为各村护林员及专兼职义务扑火队。各村委会要对现有扑火队伍,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充实壮大扑火队伍。
第二梯队为镇应急救援队,需要镇政府支援扑火的,镇政府经研究决定调集镇应急救援队及周围村的应急队并派出扑火队伍赶赴火灾现场。
当有火灾发生时,第一梯队先期投入灭火,视火情发展态势决定后续扑火队伍的投入时间和兵力。当过火面积超过一定面积时要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10.2 物资保障
镇森林草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按照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规定在原有物资基础上标准配备一定的扑火工具和防护装备充实物资装备。
10.3 后勤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全力配合保障,供给扑火救灾所需必要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