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陇市监罚〔2024〕40号 | 陇西民生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 陇西民生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 91621122225572966Q | 张维华 | 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规格型号:SYT1.2L-/1/2S10)18个;2.罚款158.42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25 |
| 2 | 陇市监罚〔2024〕55号 | 陇西县恒丰商行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恒丰商行 | 92621122MA74QF7Y90 | 王嘉瑞 | 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3 |
| 3 | 陇市监罚〔2024〕56号 | 陇西县美滋滋便利店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美滋滋便利店 | 92621122MA72N1FD19 | 沈娟娟 | 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3 |
| 4 | 陇市监罚〔2024〕58号 | 陇西县麦里香食品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 | 陇西县麦里香食品店 | 92621122MA7427Q09D | 薛强 |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来这不”岷县点心218盒;2.没收违法所得1692元;3.罚款7308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27 |
| 5 | 陇市监罚〔2024〕59号 | 陇西县闫瑞军诊所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 陇西县闫瑞军诊所 | 92621122MA71T9G56C | 闫瑞军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3 |
| 6 | 陇市监罚〔2024〕60号 | 陇西县谢桂兰百货商行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谢桂兰百货商行 | 92621122MA749M002T | 谢桂兰 | 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蒙牛酸酸乳”6盒;2.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
| 7 | 陇市监罚〔2024〕61号 | 陇西县会军诊所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 陇西县会军诊所 | 92621122MA7E17CX3N | 马会军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
| 8 | 陇市监罚〔2024〕62号 | 陇西县食辣酒香餐饮店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陇西县食辣酒香餐饮店 | 92621122MAC8GEC40R | 刘辉 |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
| 9 | 陇市监罚〔2024〕64号 | 陇西县陈轿梅食品商行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陈轿梅食品商行 | 92621122MACUW3KG72 | 陈轿梅 | 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优乐多乳酸菌饮料”8瓶;2.没收违法所得12元;3.罚款1988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
| 10 | 陇市监罚〔2024〕65号 | 陇西县升民商店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升民商店 | 92621122MA72PNHP3L | 李升民 | 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清汤火锅汤料”5袋;2.罚款27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
| 11 | 陇市监罚〔2024〕66号 | 陇西县鹏杰商店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鹏杰商店 | 92621122MA71DK313Q | 李莉莉 | 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元;2.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
| 12 | 陇市监罚〔2024〕67号 | 陇西县鑫煌便利店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鑫煌便利店 | 92621122MA72DNRN5R | 李小慧 | 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元;2.没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多味花生”2包、“旺仔巧克力奶”8盒、“酒祖水煮花生”3包、“卤香猪皮”2包;3.罚款4995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
| 13 | 陇市监罚〔2024〕68号 | 陇西县巩昌镇卫生院红旗村卫生室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 陇西县巩昌镇卫生院红旗村卫生室 | 622425010012011195 | 李景翼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
| 14 | 陇市监罚〔2024〕69号 | 陇西县新锦辰食品商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陇西县新锦辰食品商行 | 92621122MA7M1K5366 | 张芝祯 |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
| 15 | 陇市监罚〔2024〕70号 | 陇西县天壹水暖建材批发部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 陇西县天壹水暖建材批发部 | 92621122MA73NA73NE0D2P | 刘意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的“坤佑牌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6具 ;2.没收违法所得477元;3.罚款738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0 |
| 16 | 陇市监罚〔2024〕71号 | 陇西江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案 | 陇西江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叉车 | 916211225512771377 | 汪小明 |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0 |
| 17 | 陇市监罚〔2024〕72号 | 陇西县盛世万佳生鲜食品超市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灶案 | 陇西县盛世万佳生鲜食品超市 | 92621122MA7JC63168 | 陈 杰 |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土豪金A01单灶”燃气灶1台、“155蜂窝单灶”燃气灶1台;2.没收违法所得80元;3.罚款3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2 |
| 18 | 陇市监罚〔2024〕73号 | 甘肃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案 | 甘肃科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91620123MA71F5RC6R | 杨燕玲 | 设立的分支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2 |
| 19 | 陇市监罚〔2024〕74号 | 陇西刘淑珍商店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陇西刘淑珍商店 | 92621122MA739X7U1J | 刘淑珍 |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2 |
| 20 | 陇市监罚〔2024〕75号 | 陇西县菜子长杰商店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菜子长杰商店 | 92621122MA73QQ89XC | 侯长杰 | 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新旺龙泡椒臭干子”14袋、“统一牌老坛酸菜方便面”2包;2.罚款1200元 。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2 |
| 21 | 陇市监罚〔2024〕76号 | 陇西县军花农家店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军花农家店 | 92621122MA73L6QD501 | 杨军花 | 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思圆香辣牛肉方便面”3袋、“运财凉拌料”6包;2.罚款15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2 |
| 22 | 陇市监罚〔2024〕77号 | 陇西县玉进海鲜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销售水产品案 | 陇西县玉进海鲜店 | 92621122MA71JD712P | 焦尚忠 | 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销售水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一台;2.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3.罚款14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7 |
| 23 | 陇市监罚〔2024〕83号 | 陇西县宏兴海鲜批发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销售水产品案 | 陇西县宏兴海鲜批发部 | 92621122MA71Y1FE9E | 邱海涛 | 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销售水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一台;2.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3.罚款105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7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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