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镇农业产业持续发展,保障全镇粮食生产安全,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2024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将农业保险作为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以保障全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为目标,加快地方性特色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努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作用,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风险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激发保险机构活力,体现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障性、微利性,为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市场运作。与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相适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支持引导监管作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稳定农民收入和保险机构微利为目标,发挥好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得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探索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充分调动农民和经营组织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四)协同推进。加强协同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加大保险承保到户理赔到户的工作力度,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保障功能,又促进保险业健康稳步发展,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三、保费补贴品种、保额、费率和补贴比例
2024年全镇农业保险开办三大类11个农业保险品种。第一类是以中央财政补贴为主的玉米、马铃薯、冬小麦、油菜、育肥猪、能繁母猪和奶牛(荷斯坦)等7个品种;第二类是以省级财政补贴为主的肉牛、肉羊、鸡等3个品种。第三类是以市县财政补贴为主的万寿菊1个品种。
(一)中央财政补贴品种
1.玉米。每亩玉米保险金额为600元,费率4%,保费24元。
2.马铃薯。每亩马铃薯保险金额为700元,费率3%,保费21元。
3.小麦。每亩冬小麦保险金额为350元,费率4%,保费14元。
4.油菜。每亩油菜保险金额为400元,费率4%,保费16元。
5.能繁母猪。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500元,费率5%,保费75元。
6.奶牛。每头荷斯坦奶牛保险金额10000元,费率5%,保费500元。
7.育肥猪。每头育肥猪成本保险金额1000元,费率5%,保费50元。
(二)省级财政补贴品种
1.肉牛。每头肉牛保险金额7000元,费率4%,保费280元。
2.肉羊。每只肉羊保险金额700元,费率4%,保费28元。
3.鸡。每羽鸡保险金额 40 元,费率 5%,保费 2 元。
(三)市县财政补贴品种
万寿菊。每亩成本保险金额400元,费率4.5%,保费18元。
四、承保机构
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为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市中心支公司。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西支公司联系人:张顺强,联系电话:18215290492。
五、承保和理赔流程
(一)承保流程
1.组织投保。各村级农村金融工作室(简称“村农金室”)根据摸底情况,组织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其他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填写菜单式投保单(包括身份证号、一卡通账号、通讯方式等被保险人相关信息,身份证号和卡号必须准确无误),并由被保险人对投保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2.承保公示。村农金室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公示表分村进行公示。承保资料统一汇总到乡镇农险专干处。
3.保费收缴。安排村农金室对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收集信息,确认承保数量,填写相关表册和收缴相应承担的保费。会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验标。各村农金室收缴的保费由镇农业办收存汇总后入账到承办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4.出具保单。严格按照农业保险“一户一保、一户一单、一户一赔”承保到户的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各村提供的承保清册出具保单,并将保险凭证发放到户。
5.农户签字、盖章。由被保险人在公示表上对投保信息确认盖章。
(二)理赔流程
1.出险报案。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损失时,由农户提供身份证号向本村农金室就近报案。村农金室接到报案后立即向镇农业办报告,再由农业办向所承保本镇的保险公司报案启动理赔程序,养殖类保险参保农户提供本人身份证直接拨打本镇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或向本村农金室就近报案。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西支公司报案电话10100018。
2.核查定损
(1)种植业测产定损。发生大面积种植业灾害时,及时启动测产定损工作机制,保险公司会同农业办、农户代表依照各农业技术规范抽取样本,测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并对保险标的受损情况、事故原因以及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等方面出具明确意见并签字确认,保险公司要及时缮制查勘报告,对于损失核定需要较长时间的,要向农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养殖业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养殖业保险报案后应及时会同农业专干和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出具死亡证明,并监督当事人对死亡牲畜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做无害化处理而屠宰流向市场的要依法追责处理。对于利用扶贫保险政策倒运死亡牲畜骗取理赔款的,经镇政府及保险公司掌握确凿证据后移交公安刑侦部门处理。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农房受损和人身伤亡由保险公司会同农业办人员现场核查确定。
(4)因市场价格下跌引发保险事故的,由保险公司会同各部门依据市场监管局和统计局提供的市场数据进行赔付。
3.理赔公示。村农金室配合保险公司将测产定损情况在村委会公示栏、宣传栏等公共区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保险公司应根据公示反馈结果制作分户理赔清单,由农户签字确认。
4.赔款支付。保险公司要简化理赔流程,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赔款通过转账支付到受灾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账户。
六、农业保险承保清单、投保条件、赔偿处理和保险责任
承保机构在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及时对农业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并且提供承保清单,宣传讲解农业保险各险种投保条件、赔偿处理和保险责任,在本方案中不再印制。
七、工作职责
根据要求全力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按照“能保尽保、愿保必保”的原则,实现农业保险“对有投保意愿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的主要增收产业全覆盖”,其他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保尽保。各村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口落实本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会同保险公司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引导、承保统计、保单发放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承保信息及核对工作,确保参保农户信息的准确性。
八、承保时限
各村接到文件后迅速开展承保工作,各村要在完成时间节点之前将收缴农户承担保费资金打入专户。养殖业险种在承保时,根据新引进畜禽时间和已保到期时间进行及时承保,且在承担保险必须进行免疫接种和佩戴耳标,对拒不进行免疫接种和佩戴耳标,承保机构可拒绝理赔,力争在2024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承保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全镇农业保险承保工作,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充分发挥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作用,保障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种养收入稳定,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大宣传力度。保险公司、各村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广播、电视、政府公众号等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大农业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其他农户自愿投保,在自愿交足保费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提高投保率。
(三)做好公告公示。各村要配合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承保情况和查勘定损结果做好公告公示,做到“五公开”(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三到户”(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确保投保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投保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严禁各村和个人虚构、更改或增减信息,严禁虚构保险标的或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构成骗保。
(四)加强监督检查。农业办、乡村振兴站、纪检监察室等各站所,对农业保险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掌握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农业保险工作纳入农村农业重点工作季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