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法定工作日期间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根据值班安排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和周末根据乡政府值班安排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落实人员接替值班,确保值班工作连续性。
(二)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接班人员须遵守交接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前班人员不得下班。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讲清当班情况,接班人员要了解前班人员未办完的工作,同时,要检查办公、通讯设施是否完好和畅通等。交班人员交班前应整理好有关资料,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簿》,详细交代需交班的事项并签名。接班人要准时到位,详细了解当班办理的事项,认真阅读前几班的值班记录和接班的信息。
(三)实行值班日志制度。在值班期间接收到的报告、信息、文电等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的情况或尚未办结的工作,应简洁、清晰地写在值班日志上,以便跟踪落实,为下一班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也可为日后备查。
二、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各类事项的协调和理顺工作。
(二)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负责做好接收、接听、登记、报告、上传下达等各类信息和文电。负责监督管理值班室设备、资料和物品,并做好清洁卫生。
三、接电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值班电话,接打电话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记录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座机和个人手机24小时畅通,响铃3声之内接听。座机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
(三)接听群众反映问题的热线电话时,要礼貌和气、态度诚恳,耐心为群众解惑释疑。
(四)接听重要紧急事件报告电话时,要主动了解事件发生的几大要素(时间、地点、经过、后果、处置措施、救援情况等),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根据带班领导指示,做好事件协调处置工作。
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负总责。督促值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对值班期间接报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做出应对处理措施;落实值班期间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值班组员:负责当班期间信息的接报、系统点名,主动接听电话,接电话时要态度端正,文明用语,所接信息都要在值班日志本上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信息报告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有无人员伤亡、目前采取的措施;接报信息后处置措施等;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主动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发展态势,认真全面做好记录,第一时间上报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并按照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值班领导完成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