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办发〔2024〕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陇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陇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修订)
为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构建管养长效机制,按照《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4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甘政办函〔2021〕32号)、《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交公路〔2021〕15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定西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定政办函〔2021〕23号)和《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机制的通知》(甘交公路〔2023〕11号)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实际,对2022年11月印发的《陇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进行修订。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落实各级路长责任,确保路长职责有效发挥,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有力有效推动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在已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理顺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优化组织体系,厘清各级路长工作职责,推动各级路长落实责任。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的需要。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1.成立陇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陇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
2.设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建立“县乡总路长+县乡村路长”管理体系。县级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副总路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承担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乡级总路长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政府自行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村级设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要领导担任。设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县道按照“一路一长”要求,由县级领导担任;乡道路长由乡镇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并按照辖区所管辖路段设置;村道路长由村委会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同时配备村道护路员,一般由各乡镇公益性岗位道路维护员担任。
(二)工作职责
1.县级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公路政策;统筹县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对县、乡、村道路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总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总路长和副总路长的决策部署;承担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健全路长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监督和检查;负责农村公路护路员技术培训。
2.县级副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总路长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具体拟定县级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路长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督促乡、村两级路长履行工作职责。
3.乡级总路长为乡镇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落实总路长、副总路长工作要求,按照相关制度,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履行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县级路长或总路长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协调配合县、乡道路长做好辖区内县、乡公路管理工作。乡级路长办公室承担乡镇农村公路“路长制”日常工作;落实乡级路长的安排部署,负责对村道路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制定护路员管理办法。
4.县、乡道路长为县、乡公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总路长工作要求,做好县乡公路责任路段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相关制度,督促指导管理、养护单位加强路政管理、日常养护和环境整治;定期开展上路巡查,协调乡镇解决辖区内县乡道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定期向总路长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5.村道路长为本村辖区内村道管理养护的直接负责人。负责落实好县乡两级路长交办的工作;定期组织护路员等开展上路巡查,加强清扫保洁和日常养护,整治路域环境;加强雨季巡查,及时疏浚排水、填补小型水毁和路基塌陷;冬季组织清扫危险路段路面积雪,维持安全通畅的行车条件;配合开展公路建设用地征迁工作;定期向乡级路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护路员在村道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开展村道的清扫保洁、日常养护、扫雪除冰和水毁维修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构建广泛覆盖的路网体系。积极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的有效衔接。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消危”行动。在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落实项目业主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把牢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关。注重农村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积极发展路衍经济。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健全“有路必管”的执法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村管理养护责任清单,按照“县乡道县管县养,村道乡管村养”要求,大力推进“县乡配合、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综合运用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大力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和侵占公路红线等违法行为,推进具备条件路段实现“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广泛宣传爱路护路知识、营造爱路护路浓厚氛围,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共同打造“畅洁舒美安”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三)创新农村公路养护,完善“养必到位”的护路模式。严格按照《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48号)要求,统筹安排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将养护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养护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树立科学养护理念,持续推动完善专业养护、市场化养护、个人或家庭承包养护、集中养护、公益性岗位养护、地企共养等模式,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标准化、机械化、专业化。做好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和日常养护工作,定期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统筹推进预防性养护和修复性养护,列养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落实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健全农村公路防灾减灾机制。
(四)优化农村公路运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班线客车公交化改造,大力发展区域经营。加大农村客运“放管服”力度,赋予企业在区域内优化线路、统筹车辆配置的权限。推动农村客运与邮政、供销、电商、旅游、农村公路管养等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快递下乡进村,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
(五)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打造智慧交通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检测等新技术强化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能力,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要在现阶段已建成农村公路智慧交通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信息化应用场景,扩大智能设备覆盖范围,逐步建立起涵盖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的综合信息平台,提高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能力,强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
五、保障措施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按工作目标时限要求完成路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新局面。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建立路长制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督导检查、问题督办、公示公告等制度,落实职责,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全面推行路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要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要通过设置公示牌、政府网站、二维码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县乡村三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线路、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要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绩效评价体系,采用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监督检查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在农村公路发生安全隐患事故或造成公路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问责。
附件1:陇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
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效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县政府决定成立陇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田学荣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李 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组 员:李治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 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鹏飞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李志强 县发改局局长
张陇平 县财政局局长
王 臻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继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占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建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许贵祥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吕建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平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晖 县水务局副局长
安 邦 巩昌镇镇长
张文刚 文峰镇镇长
汪 龙 首阳镇镇长
包大为 菜子镇镇长
张亚林 福星镇镇长
郭永强 云田镇镇长
何树强 马河镇镇长
许永宏 碧岩镇镇长
汪 孟 通安驿镇镇长
蒋陇民 柯寨镇镇长
陈春娟 权家湾镇镇长
林永刚 双泉镇镇长
王 莉 和平乡乡长
王 磊 永吉乡乡长
史伟伟 渭阳乡乡长
张 峰 德兴乡乡长
李建龙 宏伟乡乡长
寇晓君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柴文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文明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武鸿科 县乡公路管理站站长
陈筠章 国网陇西县供电公司经理
赵 刚 中国电信陇西县分公司总经理
杨鹏成 中国移动陇西县分公司总经理
邵 旭 中国联通陇西县分公司总经理
专班办公室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专班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保障制度,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导。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公路管理等政策制定传达,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督查内容,加强检查。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指导协调道路管理突发事件媒体报道、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应对。
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计划下达、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推进农村公路项目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等费用;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安全隐患治理;对农村公路各类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审查。
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用地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加强日常巡查,协助做好公路两侧行道树的管理,对乱砍滥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效果,美化公路通行环境。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县乡公路管理站):承担“总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各级管养单位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常态化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巡查、执法检查,做好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涉路违法行为查处,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开展标准化、常态化日常养护,及时处治路面灾毁病害,定期开展技术状况评定,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危桥改造工程;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做好农村公路各项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振兴交通建设项目申报、计划下达,做好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库建设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的统筹融合,支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无垃圾治理同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融合开展、统筹推进,重点做好农村公路边垃圾堆放点整治、田间废旧地膜白色污染治理和规范高标准梯田建设实施,防范发生毁路占路现象。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发掘公路交通旅游资源,加强公路沿线旅游景点及设施建设,推动路衍经济增长,推进旅游交通融合发展。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筹措和拨付农村公路突发灾害抢修保通资金,调拨抢险救灾应急物资。
县水务局: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加强自来水管网维护、涉路管道建设质量管控,保障“水”“路”和谐共存。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做好公路沿线马路市场、路边摊点的管理工作,杜绝公路沿线乱摆乱卖、占路为市的现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国防光缆、水投等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需事先报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审批。
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道路长开展日常工作;配合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单位做好辖区内县道、乡道路产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乡村公路技术档案,做好农村公路爱路护路宣传等。
附件2:陇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流程及标准
一、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各级路长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乡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上报各级总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转办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各级总路长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各级总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二、管理标准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除应达到各项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标准之外,应达到以下标准。
1.养护及时。要按照固定周期进行及时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保持路况质量良好。对出现的病害及时进行处治,防止因养护不及时造成病害扩大。
2.干净整洁。组织养护人员和受益群众,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要按照“县乡道县管县养、村道乡管村养”的职责及时通知管养单位处置。
3.安全有序。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禁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4.美化绿化。加强公路两旁绿化,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至少修剪1次以上,确保生长良好。对沿线路段适宜地段结合地形地貌适当造景,进行美化。
附件3:陇西县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机构网络图
政策解读:《陇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修订)》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