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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陇西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 2024-01-25  文章来源 : 陇西县统计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按月、季、年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数据以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成果,及时通报经济发展阶段性成效,做到月度数据及时公布、跟进解读,季度数据、年度数据及时上网。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陇西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发布条政务信息,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经济动态、统计公报、统计数据、政策法规等各类政务信息30条;“陇西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法规、统计要闻等政务信息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2023年,县统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政府信息,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做好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开服务指南编制发布。建立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财务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方法,除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外,充分利用“陇西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及时更新经济发展数据和工作动态,扩大宣传覆盖,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科室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职工平时考核,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量化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市、县及第三方监测反馈的问题,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发布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解读等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陇西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陇西县巩昌镇北环路15号人社大楼10楼,邮编:748100,电话:0932-593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