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通道绿化和城市生态加密提升工程,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县乡村道行道树栽植成效显著,在保护路面、稳固路基、水土保持、改善环境、消除噪音、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遮阴纳凉等方面发挥了十分明显的作用,但随意毁坏城乡行道树的行为时有发生。按照《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的决定》(陇政发〔2021〕74号),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林草执法权限21项。为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加大城乡行道树日常监管,现发布以下命令:
一要整合资金,不断提升城乡行道树栽植质量。统筹整合各类资金,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做好行道树抚育修剪、农村“四旁”绿化和“农村宅旁人均每年栽植1棵树”等工作,持续增加数量,不断提升城乡行道树栽植质量。坚持适地适树、针阔混交、多彩搭配、宜林则林、宜经则经原则,严格落实挖一个标准坑、栽一株优质苗、浇一坑定根水、铺一块保墒膜、留一个蓄水坑的“五个一”栽植标准,确保栽一棵活一棵,栽一行活一行,栽一片活一片,实现美丽陇西生态宜居。
二要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毁坏城乡行道树行为。以乡镇为主体,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林草中心建立协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各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滥砍滥伐、盗采盗挖、违法占用、焚烧树根等故意损坏城乡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严禁以维护架空线路安全等为由肆意砍伐城乡行道树,需要修剪的按程序审批后按规范要求抚育修剪,禁止以伐代剪和拦腰截断;需要采伐的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手续,限额采伐。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县林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提醒、通报。
三要靠实责任,切实加强城乡行道树日常管护。县住建局要以城区道路、口袋公园、绿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为重点,开展城市生态加密提升和绿化成果监督保护管理工作。县林草中心要以国省干线为重点,开展行道树抚育修剪和补植补造工作,完成行道树栽植和补植后移交相关乡镇属地保护管理。各乡镇要以县乡村组道路为重点,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相结合,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道绿化和农村“四旁”绿化,乡级总林长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乡、村林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将行道树保护管理责任靠实到人,对因管护不到位造成行道树破坏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