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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
水利问题整改情况自查初验的报告
 日期 : 2023-08-04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陇政发〔2023〕103号


根据定西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水利专责组《关于转发<2022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甘肃省水利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定市水发〔2023〕115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整改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对反馈的“2022年3月现场调查发现,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以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名义在渭河陇西县城区段河道内围河造景,现场调查时工程正在施工,部分河段宽度从260多米缩窄为80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初验,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一、主要问题

2022年3月现场调查发现,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以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名义在渭河陇西县城区段河道内围河造景,现场调查时工程正在施工,部分河段宽度从260多米缩窄为80米。

二、整改目标

对照《甘肃省渭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复核河岸宽度和河道占用情况,开展水利工程规划论证审查,确保水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三、整改情况

针对反馈指出围河造景的问题,县水务局立即停止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陇西段)二期项目施工,于2022年3月22日拆除了铺设的宾格石笼网、恢复河道原貌,委托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研究院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去除了221亩的河道滩地生态修复、120亩生态隔离带、8.6公里生态步道等建设内容,2022年8月5日县发改局重新批复了调整后的建设内容。针对部分河段宽度从260米缩窄为80米的问题,渭河生态综合治理(陇西段)二期起点位于西河入渭口,终点位于南河入渭口,全长4.63千米,该段河道最宽处巩昌镇双龙口高速桥下方原堤防至山脚滩涂地测量距离为253米,河道管理范围(渭河界桩之间距离)为156米,实际河道宽为130米。拍摄组反馈问题缩窄80米处位于巩昌镇汪家门段,为当时铺设宾格石笼网与左岸自然堤防之间的距离,河道管理范围(渭河界桩之间距离)为156米,实际河道宽135米,宾格石笼网拆除后河道恢复至原宽度。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权限的通知》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河段宽度恢复至原有河道宽度。2022年8月组织黄河水文水资源科学研究院对照编制完成了《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2023年1月已将《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报送省水利厅,2月22日和3月3日省水利厅领导及专家来陇进行了复核,3月4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将《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陇西段)二期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报黄河委员会进行审查。3月11日,黄委会专家到渭河生态综合治理二期项目点进行调研核查。4月13日,黄委会再次组织专家来我县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审批,5月17日黄河水利委员会以黄许可决〔2023〕54号文件批复了《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陇西段) 二期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项目手续已办理齐全,正在组织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建设内容规范建设。

四、初验情况

经县政府组织水务、环保、巩昌镇等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初验,已完成整改任务,现申请销号。下阶段,我县将进一步靠实部门责任,加强项目谋划、审批、建设等全过程监管,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陇政发【2023】103号关于2022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水利问题整改情况自查初验的报告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