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分配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23〕50号)和《定西市乡村振兴局定西市财政局关于分配下达2023年东西部协作工作奖励资金的通知》(定乡振局发〔2023〕60号)文件精神,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定西市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资金需求,编制了2023 年东西部协作第二批财政帮扶资金安排计划,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
(一)资金来源。2023年东西部协作工作奖励资金450万元。
(二)使用范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补短板、强弱项、巩成果、提质量”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资金重点用于劳务奖补、产业发展等方面。
二、建设内容和责任单位
1.劳务协作奖补项目303.3万元。用于输转到青岛稳定就业人员的交通生活补助和稳岗补贴,在省内就近就地和省外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的交通费补助等。该项目由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方案、实施和监管验收。
2.定西市农业特色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116.7万元。用于定西市农业特色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该项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方案、实施和监管验收。
3.村集体经济项目30万元。以通安驿镇高阳村村集体经济注入的方式用于全县万头肉牛产业园区场地硬化等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收益按不低于5%的比例给村集体分红。该项目由通安驿镇负责制定方案、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方案审批、监管验收。
三、资金管理和建设要求
(一)资金拨付。资金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拨付,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账务。项目启动后,可按到户项目80%、工程类和采购类项目50%的限额预拨资金,到户补助资金直接汇入受益户“一卡通”账户,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项目直接支付到中标单位或供货方。
(二)部门职责。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拨付报账和专账核算。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评估论证、概算审定、立项审查、初步设计批复、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专账核算等工作,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各乡镇负责到户项目具体落实和项目公示公告,并在项目建成后组织自验。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县审计局负责项目的审计调查、竣工审计评价。
(三)建设要求
1.完善项目库。严格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程序,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库,确保安排的各类项目全部从项目库中提取。
2.项目公示公告。要通过政府网站、乡村政务公开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全县项目的公示公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所实施项目的公示公告。
3.编制实施方案。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补齐短板,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方案需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补助标准、投资估算、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等要素,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4.采购和招投标。符合采购、招标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达不到公开招投标数额的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询价等方式采购实施。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
5.明确资产权属。到户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归农户所有,到村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产业园等项目要健全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确保既支持产业提档升级,同时带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各乡镇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明确资产权属,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使用,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帮扶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
6.加快建设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到村到户项目的落实,尽快办理各类项目前期手续,确保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如期完成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由实施单位组织自验,并申请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四)组织保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成立以项目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干部蹲点抓、驻村干部到户抓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
陇西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第二批财政帮扶资金项目计划表(附表).xlsx
陇西县乡村振兴局
陇西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