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办发〔2023〕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做好2023年全县粮改饲工作,推动“粮经饲”三元结构调整,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以全株青贮玉米为主的优质饲草产业,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做大做强绿色循环、种养结合的现代畜牧业,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牧医〔2023〕21号)和《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乡村振兴为统揽,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坚持“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积极性,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农户联动、市场互动”的思路,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着力促进农业产业增效,贫困群众增收,农村生态增值。全力构建粮草兼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新型农牧业结构,继续走“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业结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化之路。
二、工作原则
2023年全县粮改饲工作坚持以乡村振兴为主线,以种植业和养殖业融合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稳步推进草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结合全县实际、产业特征和市场需求,稳步开展工作,走“家家粮改饲、户户养牛羊”小群体、大规模发展绿色种养循环的路子,确保取得实效。
(二)产业发展,农户受益。扩大项目实施主体类型,完善各类收贮主体和全株青贮玉米种植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更多农户主动参与粮改饲,努力形成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收益。
(三)注重质量,提升效益。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在促使项目真正落地保证粮改饲面积和收贮任务完成的同时,更加注重收贮的质量,让粮改饲参与者特别是全株玉米青贮饲料使用者真正受益,提升项目实施成效。
(四)需求导向,产销对接。根据辖区及周边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品种。
(六)种养结合,规模发展。把养殖场、专业化青贮饲草生产企业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三、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调整种植结构,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等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
(一)专业化青贮饲料加工企业、合作社、养殖场、适度规模养殖户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种植饲用玉米4万亩。
(二)通过池贮、裹包、袋贮等方式,收购加工全贮玉米12万吨。
四、实施内容
全县共收购加工全贮饲用玉米12万吨,预计甘肃陇穗草业有限公司等5家收贮企业收贮全贮饲用玉米4.5万吨,预计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场)收贮全贮饲用玉米6万吨,预计适度规模户收贮全贮饲用玉米1.5万吨,最终以验收核定的数据为准。
五、资金用途
项目下达资金488万元,主要用于全株玉米收贮补贴,要求收贮主体高于市场价收购全株玉米。(1)饲草收贮企业预计加工制作全株饲用玉米4.5万吨,匡算每吨40.66元补贴,预计补贴资金182.97万元;(2)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场)预计加工制作全株饲用玉米6万吨,匡算每吨40.66元补贴,预计补贴资金243.96万元;(3)适度规模户预计加工制作全株饲用玉米1.5万吨,匡算每吨40.66元补贴,预计补贴资金60.99万元。
六、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3年6月至12月,具体进度计划如下:
(一)2023年6月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报送。
(二)2023年7月与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责任书、对收贮主体开展技术培训。
(三)2023年8月至10月督促饲草收贮企业、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场)和适度规模户完成全株饲用玉米收贮任务。
(四)2023年10月底核查全株饲用玉米收贮任务完成情况。
(五)2023年11月进行自查自验和申请竣工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
(六)2023年12月进行绩效自评和总结。
七、补贴程序及办法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县畜牧中心与各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责任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的订单种植数量、收贮数量、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和收贮单价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完成青贮玉米收购加工。10月31日前各实施主体完成饲用玉米收贮任务,并提供饲草收购花名册、收购收贮合同、磅单、收购支付凭证、相关票据及影像资料等。
(三)综合评价核定补助资金。县畜牧中心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及时核查补贴对象饲用玉米收贮任务完成情况,依据饲用玉米实际收贮量情况最终核定补贴额度。补贴对象、标准及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严守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饲草收贮加工数量进行核实,并出具验收报告,饲草收贮企业及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场、户)提供粮改饲完成收购花名册和收购收贮合同、磅单、收购支付凭证、相关票据及影像资料等,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实施主体。组织引导全株青贮玉米实施主体与种植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农户签订收贮收购合同,监督实施主体定单收购(定单内容包括收购收贮的数量、种植面积和收购价格等),确保全程受监督,确保农户种植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收益高于种植籽实玉米收益。对流转土地自行种植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实施主体,畜牧中心监督实施主体及时按合同或协议兑付土地流转金。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粮改饲项目种植饲用玉米4万亩,收贮企业加工收贮饲用玉米4.5万吨,按照每吨销售价560元计算,销售收入达2520万元以上;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场)收贮饲用玉米6万吨,适度规模户收贮饲用玉米1.5万吨,通过以草养畜,提高牛羊养殖效益,纯收入增加2000万元以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在全县带动4000户农户种植饲用玉米,户均种植10亩以上,亩产饲草3吨以上按照每吨300元收购价计算,每户可收入9000元以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二)社会效益。通过粮改饲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调动农户种植饲用玉米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有效优化我县农业内部结构,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推动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项目建设推动饲草收获与加工机械化,有利于青贮玉米的收割加工,从而有效提高牧草产量和质量,促进草产业的良性循环和发展,为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的动力;项目的实施对增加农民就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草产品精深加工和商品化生产,延伸产业链条,在促进草产业多环节增值的基础上,实现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同步发展,并通过“种植户+收贮企业+养殖场”的形式有效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三)生态效益。通过在项目区大量种植饲用玉米,可有效解决土地撂荒问题,减少土壤水份蒸发量,整体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草畜平衡制度的落实,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草场资源、减轻天然草原压力、促使天然草原得以休养生息和植被得以恢复、固沙防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有效治理和遏制天然草原退化沙化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农牧并举的运作方式,可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格局的建立和持续运行,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粮改饲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县畜牧中心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技术服务小组,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项目技术服务小组主要负责饲用玉米收贮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收贮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实施乡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种植面积,督促订单种植和组织饲草加工企业收购加工。二是县畜牧中心做好技术培训,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每周报送收贮数量。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包括实施方案、收贮花名册、收购合同、磅单、转账流水清单及实施照片等资料,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兑现补贴资金。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粮改饲工作考核细则,将饲草种植、技术服务以及加工配送等工作纳入实施乡镇年度考核;根据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适时跟踪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项目管理。
(三)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报账程序。严格按照项目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项目资金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验收报告提供报账资料,报账资料审核无误后方可报账。同时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
(四)加快技术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县畜牧中心要围绕饲草料种植、收购、加工配送各环节开展技术研究和集成配套,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推广牧草丰产技术,健全完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快示范推广。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推广力度。同时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针对不同区域牧草播种期、生长期、种植方式不同的实际,适时提供技术服务,确保优质牧草的产量和质量。
(五)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和县畜牧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宣传牌等方式,对粮改饲工作实施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让群众认识到种草养畜的比较效益,提高群众种植牧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同时,要加强对实施主体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秸秆转化技术水平,引导群众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六)提升青贮品质,实施绩效评价。畜牧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主体进行现场指导,把握好收获和贮藏等关键技术要点,确保青贮质量和进展。青贮工作完成后组织全株玉米青贮质量品鉴活动。同时按照《甘肃省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附件3)进行项目绩效自评,按时上报《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证明材料和自评报告,并在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情况。
附件:1.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2.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技术小组
3.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4.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目标责任书
5.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全株青贮玉米收购合同
6.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饲用玉米收贮花名册
7.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饲草收贮数量核查验收表
8.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贮草补贴花名册
附件1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为深入推进陇西县草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以青贮玉米为主的优质饲草产业,推动“粮经饲”三元结构调整,提高优质饲草料保障能力,做强做大绿色循环、种养结合的现代畜牧业。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牧医〔2023〕21号)和《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3〕1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组 长:陈定川 陇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占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陇平 县财政局局长
何亚兵 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安 邦 巩昌镇镇长
闫 力 文峰镇镇长
汪 龙 首阳镇镇长
杨德林 福星镇镇长
王 涛 菜子镇镇长
张宇星 碧岩镇镇长
何树强 马河镇镇长
汪 孟 通安驿镇镇长
张怀周 云田镇镇长
蒋陇民 柯寨镇镇长
林永刚 双泉镇镇长
陈春娟 权家湾镇镇长
李建龙 宏伟乡乡长
王香云 渭阳乡乡长
景 岗 和平乡乡长
王 磊 永吉乡乡长
张 峰 德兴乡乡长
闫永峰 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闫永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附: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确保粮改饲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根据其各自的职能,分工如下。
县财政局:主要负责资金管理,报账审批、资金拨付、核查验收工作。
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项目统筹衔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协调落实工作。
县畜牧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技术培训、核查验收、软件资料收集、审核等工作。
17个乡镇:主要围绕与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成立以各乡镇长为成员的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项目实施,确保粮改饲组织工作、宣传引导工作、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调度工作、宣传引导工作、技术培训等工作落实到位,为粮改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7个乡畜牧站:在各乡镇的统一领导下,主要完成各实施主体前期的相关资料,实施主体的贮草计划,日常调度、各类报表搜集上报、宣传、技术培训、各类资料的审核上报等工作。
以上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分工情况,围绕中心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粮改饲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2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技术小组
组 长:贾勤学 县畜牧中心饲草饲料站站长 畜牧师
副组长:刘耀峰 县畜牧中心推广站站长 高级畜牧师
马学录 县畜牧中心产业办主任 高级畜牧师
成 员:李鸿斌 巩昌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高级畜牧师
张建春 文峰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高级畜牧师
黄 继 福星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高级畜牧师
冯振兴 首阳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柴军昌 菜子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高级畜牧师
王保定 马河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卢金平 通安驿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董 银 宏伟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殷 刚 权家湾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袁 福 渭阳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畜牧师
闫想德 和平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高级畜牧师
潘大来 永吉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畜牧师
毛伟东 德兴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何国强 双泉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杨国忠 柯寨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左俊峰 碧岩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令志平 云田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兽医师
附: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技术小组工作职责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技术小组职责
一、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掌握全株青贮饲料制作工艺及流程,能够解决在全株青贮饲料制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收贮企业的切身利益。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养殖企业和收贮企业积极收购全株青贮玉米,降低养殖企业饲养成本,提高收贮企业经济效益,保障种植农户增产增效。
三、加大技术指导培训。引导动员本辖区内的收贮企业和牛羊养殖规模户订单种植或流转土地自种青饲玉米,加大全株青贮饲料制作技术培训工作,确保牛羊过冬有草吃,吃好草,保证收贮企业有草买,有钱赚。
四、把质量保安全。技术小组人员要对本辖区内收贮的全株青贮饲料把好质量关。同时,抓好在收贮过程中的安全督导工作,确保饲草质量合格,安全生产有利。
五、收集青贮饲料制作过程中的文字、图片和录像等资料。
六、负责每日进度上报工作,保证每天上报数据的真实性,严禁瞒报、虚报、漏报。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主动积极加强与产业办的沟通联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互动、灵活、高效。
八、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把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收贮任务。
附件3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4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目标责任书
甲 方:陇西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乙 方:
为了做好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牧医〔2023〕21号)、《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3〕18号)文件精神和《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目标任务签订以下协议。
一、草品类型及收贮数量:共制作全贮饲用玉米 吨,订单种植饲用玉米 亩;其中窖贮 吨、裹包 吨、袋贮 吨。
二、收贮起止时间: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
三、草品标准(干物质基础):水分65%~75%,粗蛋白≥7%,粗灰分≤12%,中性洗涤纤维45%~55%,酸性洗涤纤维25%~35%,PH≤5(依据甘肃省地方标准《裹包青贮饲草》(DB62/T2596—2015)。
四、各方职责
甲方:
1.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与协调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抢抓时间,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收贮任务。
2.成立项目技术服务小组,对各实施企业进行全方位技术指导,减少生产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收贮任务完成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收贮任务量进行验收核查。
4.主动同财政、审计部门联系,在其指导下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资金管理报账制度。负责保管好项目从前期到验收结束的全部档案资料。
5.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事宜。
乙方:
1.按要求做好收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按期组织进行饲草收贮。必须按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收贮任务。
2.在保证青贮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收贮任务。
3.收贮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收贮花名册、磅单、转账流水清单及实施照片等资料。
4.项目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实施企业及牛羊规模养殖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收贮任务,并提供饲草收购花名册和收购支付凭证(原则上收购资金,企业以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现金支付的不作为报账凭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现金交易的,必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影像资料)。补助资金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报账手续。
5.负责项目后续管理,确保其发挥效益。其它未尽事宜,在合同基础上,按行业要求,另行约定。
五、其它约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账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通过验收自动解除。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全株青贮
玉米收购收贮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实施好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乙方为甲方落实种植青贮玉米,甲方进行收购,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青贮玉米收购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收购乙方种植玉米作为青贮原料,预定 亩(付款按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甲方保证在玉米蜡熟期收购合同约定种植亩数的全株玉米秸秆(含全部玉米棒),收购时间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一般为20天)。
收购方式:乙方进行收割且自行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过磅交货,运输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应保证在收购期内对乙方全株玉米随到随收,如质量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价格:甲方按 元/吨价收购乙方种植的全株玉米。
结算方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交货完毕后,甲方10日内将货款全额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违约责任:
如因种植亩数未达到本合同第一条规定而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收贮任务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如因甲方不能按时收购,导致乙方无法交售全株玉米,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价格收购,一旦发现,取消甲方粮改饲所有补贴资金,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八、2023年全株青贮玉米收购结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监管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监管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饲用玉米收贮花名册

附件7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核查验收表

附件8
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贮草补贴花名册

政策解读:《陇西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