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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西县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 2023-06-30  文章来源 : 政府办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陇政办发〔2023〕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陇西县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陇西县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城市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县政府决定,从2023年7月开始到2026年6月底,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城市面貌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结合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急,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境面貌、城市管理水平、城市公共服务显著提升,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环境优美、洁净舒适、绿色环保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总体目标。以1+2托N(“1”即县主城区,“2”即文峰镇、巩昌镇2等两个重点小城镇,“托N”即菜子、碧岩、云田、通安等N个经济发展较好的小城镇)为着力重点,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指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全面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抓管理,重点整治城市设施不全、通行不畅、停车不便、空间凌乱、物业管理不优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城市洁化、绿化、序化、亮化、美化水平,打造“席地而坐”的卫生环境、“杯水不溢”的通行环境、“水墨淡彩”的夜景环境、“鸟语花香”的园林环境、“积淀丰厚”的人文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城市出入口整治提升,让门户“靓”起来。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文化内涵,对火车站、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城市出入口、车站站前广场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和改造提升,重点整治陇西南高速出口、G310文峰镇武山路口、定陇公路陇西合浦桥周边、三家店路口等出入口和G310公路城区出入区 。主要拆除断壁残垣,修补完善“半拉子”工程,砌筑文化墙,建设绿地广场,规范广告牌匾,改造现有建筑,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门面。全县于2023年7月底完成排查摸底,2024年6月底完成土建工程,2025年6月底完成绿化景观提升。(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二)开展城市公园整治提升,让公园“美”起来。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对城市现有公园、水系、河道、绿地等进行全面排摸,对枯死树木及时进行更换补植,对破损残缺的水体、景观、小品等公共设施维修更换,2024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区范围内在建和规划建设的妙华公园、陇西县体育公园、武安门公园等,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城市周边山体、城市内非公园绿地以及穿城而过的河道渠系均要按照公园标准进行打造提升。加快推进城市水系建设,在建的渭河、谋划的西河、南河、锁峪河等水系治理项目要在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三)开展城市道路整治提升,让交通“畅”起来。以城区长安大道、药都大道、南安大道、北环路、东环路、西城路、交通路等为重点,对城市主干道全面排查整治,修补更新破损路面,施划道路标线,修补道牙、行道树和人行道。全面清理各类道路标牌,按照精简、统一、规范的要求,对影响市容市貌、破损、标识不清的及时拆除和更新。全面排查城区断头路和道路瓶颈,2026年9月底前打通北环路西段、西城路北段、通安路南段、东环路南段,三元路西段等城市道路,提高市区道路通畅度。全面排查城中村道路和城市背街小巷,按照“路面要硬化、上下水要配套、路灯要安装、边角要绿化、墙体要整洁”的要求,对城区东巷村、汪家门村、东铺社区等城中村的背街小巷全面整治,提升城市内涵品质,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让城市“净”起来。开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城市精细化保洁,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开展城市绿化区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靠实清扫保洁责任,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无缝衔接。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及转运车辆,因地制宜建立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网络体系,实现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全覆盖。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可回收利用和餐厨垃圾的收集处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减量化管理,力争城镇生活垃圾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五)开展城市空间整治提升,让空间“敞”起来。结合城市不体面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要对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墙体广告、过街广告、楼顶广告和专设广告牌匾进行全方位清理整治,对影响城市天际线和交通视线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残缺破损和陈旧的及时维修和更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加固或拆除,对设置凌乱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予以更换和拆除,做到同一街区广告牌匾大小一致、平面整齐、颜色协调、内容健康,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规范提升各类架空杆线,对已埋设弱电管道的,督促相关单位一律地上改地下,清除架空杆线;新规划建设或改造的城市道路一律建设弱电管网,同步改造各类杆线;对无法改迁地下的要进行梳理捆扎,进一步规范空间秩序;对残缺断头光缆、城区空杆、废弃电话线要限期全部清除,有保留必要的重新规范铺设,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架空杆线的整齐规范工作。重视和加强城市行道树、绿植修剪,提升城市绿化效果和美感,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六)开展城市亮化整治提升,让夜色“美”起来。要对城市路灯、草坪灯等各类照明设施进行经常性巡检维修,确保正常、安全运行。2023年12月底前,对影响城市天际线、与城市夜景不相协调的广告牌匾和照明设施限期拆除,对现有的景观照明设施全部进行检修,破损的要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各类照明设施正常运行。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围绕城市文化、突出标志性建筑和重要场所、核心景点,打造一批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城市夜景,进一步提升城市的靓丽度。(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七)开展城市立面整治提升,让城市“俊”起来。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视线内的建筑,对外立面破损、私自改造、改建影响城市容貌、颜色和形态与周边不相协调的建筑,建立台账,督促建筑物业主、建设单位筹措资金,全面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城市新风格。坚持干净整洁、错落有致、文明健康的原则,对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主次干道两侧的围墙进行改造提升,需要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需要补建的及时衔接产权业主进行补建,打造富有地方特色、富有文化品位的城市文化街景。坚持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区正在进行的拆迁区域、暂不开发的闲置土地、各类货物堆场和建筑工地,全面砌筑围墙封闭管理,在提升城市安全水平的同时,增强城市颜值。加强城市“牛皮廯”治理,城市街道两侧拆迁遗留的断壁残垣,要做到拆除干净、修补完整、格调统一、颜值不减。要在2025年底前完成长安路、西园路、北环路、崇文路、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渭州路沿线的建筑物立面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八)弥补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城市服务功能。要全面排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建立健全台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弥补城市公共服务短板。对主次街道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推进存量无障碍问题整改,严格规范新(改、扩)建项目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广公共场所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打造无障碍亮点项目,逐步提升城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确保2025年底前建成机制健全、设施完善、信息交流通畅的城市无障碍环境。对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公交站点、标识系统进行摸排、整改及规范提升,确保2025年全面完成市区交通设施、标识标牌清理整治提升工作。排查公园绿地、主次街道两侧的公厕,按照间隔不低于300米的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公厕。 围绕人群聚集、比赛场馆、商业服务等区域配套建设停车场,2025年底前新建公共停车场10个,新增停车位1500个。对现有城区商业综合体、市场、夜市进行提升改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商业综合体,积极发展夜市经济,让城市街区“活起来”。对城市主次干道地下给排水、污水、热力、燃气等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九)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按照“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要求,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与专项整治,抓实抓细抓好环境综合治理、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规范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县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不体面问题”举报奖励平台的运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2024年12月底完成。加强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对城区主次道路两侧摆摊设点、商户外摆经营等行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2023年底完成。(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十)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提升标准化水平。按照标准化文明工地要求,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工地按照“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抑尘、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撒漏、裸露场地100%覆盖”等6个100%要求,全面治理和有效管控城区建筑工地扬尘,不断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对主城区建设工程占用人行道的限期清退,确保交通畅通。加强临街配建道路广场绿地管理,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同主体工程一并验收交付使用。加强城市建成区在建项目调度管理,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按期建成使用。(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

(十一)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居民幸福感。全面实施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培育计划,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以社区、片区为单位,对脱管、单位自管等小区全部由物业公司接管,提高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企业服务能力。加强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体育运动设施、文化活动设施、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和供给。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积极创建完整社区,提升城市网格化治理水平,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6月-2023年7月15日)。全县要围绕“七提升一弥补三加强”的要求全面排摸短板弱项,涉及到的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项目、重点任务、整治标准、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8月-2025年12月)。围绕工作任务,编制项目方案,筹措资金,集中开展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6月)。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全面拾遗补阙、修缮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品质提升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弥补城市短板提升人民幸福感的迫切需要,更是办好“第四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的内在要求。涉及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调度,把提升改造任务逐项靠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时限、专班调度、专班负责、专门督查、形成合力,确保城市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支撑。城市品质提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面广,需要的资金量大,涉及利益主体多。涉及的单位要统筹好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和社会资金,形成多元筹资机制,以资金保项目,以投资保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强化督导检查。根据整治方案、整治清单,要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时间到月,报县政府备案。县政府督查室要结合整治方案落实情况,加强对城区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对整治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通报批评,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抓紧抓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