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环陇发〔2023〕7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陇西县人工湿地运行维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有关单位根据《办法》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2023年5月9日
陇西县人工湿地运行维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建立健全陇西县人工湿地运行维护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发现人工湿地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人工湿地安全、稳定运行,全面了解第三方运维企业工作绩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制度化、考核结果公开化。
2.客观性原则:用事实标准说话,避免带入个人主观因素。
3.反馈原则: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必须向被考核人反馈,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于当月月底前提交县政府。
二、考核范围
(一)考核对象
适用于所有陇西县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包括政府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运维机构等)
(二)考核时间
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各开展一次集中考核。
(三)考核内容
由参与考核部门建立考评表打分表,满分100分,根据考核内容权重合理设置分值,考核内容包括:
1.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对相应的管理制度、运营维护手册、事故应急预案、岗位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手册等的制定和定期修订情况。
2.人工湿地运行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对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的掌握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情况,运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即:是否具备国家有关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合格证书),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对运行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情况。
3.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业务用房配置情况,对应的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和电气自控系统图等的设置情况。
4.人工湿地能源和材料的消耗是否准确计量,对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情况及成本核算情况。
5.人工湿地内供水、排水、水处理、自控及电气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6.人工湿地进、出口水质水量稳定达标情况(根据日常监测数据情况确定)。
(四)考核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主要检查人工湿地进出水水质、水量是否稳定达标;集中考核主要通过邀请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专家等组成考核团队,在考核通知发出后,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运维台账、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考核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五)考核依据
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
2.《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
3.《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对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进行资金拨付的依据,考核结果为90-100分的,全额进行当期资金拨付;考核结果为80-89分的,扣除当期应拨付资金的5%;考核结果为70-79分的,扣除当期应拨付资金的10%;考核结果为60-69分的,扣除当期应拨付资金的15%;考核结果为60分以下的,扣除当期应拨付资金的20%。
附件:陇西县人工湿地运行维护绩效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盖章): | 考核日期: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 |
1 | 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对相应的管理制度、运营维护手册、事故应急预案、岗位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手册等的制定和定期修订情况。 | 该项总分1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人工湿地运行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对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的掌握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情况,运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即:是否具备国家有关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合格证书),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对运行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情况。 | 该项总分1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业务用房配置情况,对应的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和电气自控系统图、警示标志等的设置情况。 | 该项总分10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人工湿地能源和材料的消耗是否准确计量,对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情况及成本核算情况。 | 该项总分10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人工湿地内供水、排水、水处理、自控及电气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 该项总分20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6 | 人工湿地进、出口水质水量稳定达标情况(根据日常监测数据情况确定) | 该项总分30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 总分 |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单位(盖章) | ||
关于印发陇西县人工湿地运行维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