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发〔2023〕58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和零散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陇自然资源发〔2023〕116号)已收悉,经2023年4月25日第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全县2023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涉及福星等7个乡镇占用的农用地127.03亩转用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各乡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宅基地、零散农村宅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请你局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和组织实施。
此复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