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发〔2023〕57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定西亨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变更的请示》(陇自然资源发〔2023〕115号)已收悉,经2023年4月25日第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位于人民东路北侧,长发农副公司东侧,面积13506.67平方米(合约20.26亩)的工业用地按评估差价补缴1050.8862万元出让金后,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兼容商服用地≤20%),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建设时必须符合《陇西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年》和《规划条件通知书》(陇自然资源规建条〔2023〕09号)要求。请你局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和组织实施。
此复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