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陇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陇西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陇西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帮扶资金产业项目使用范围及奖补办法的通知》、《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和陇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陇西县农业农村局对17个乡镇实施的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项目进行了批复,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2:00、14:30—18:00,受理电话为0932—6622162。
一、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
(一)资金来源。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二)使用范围。资金全部用于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建设(按照每亩340元的标准补助种苗)。
二、建设内容
在17个乡镇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4706亩。
巩昌镇47.6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400亩。其中,在六一村种植200亩,在靛坪村、昌谷村、金湾村、崖湾村、越胜村各种植150亩,在东街村、牙河村、李家沟门村各种植100亩,在西街村、马湾村各种植50亩,在十里铺村种植30亩,在河那坡村种植20亩。
文峰镇61.2万元。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800亩。其中,由陇西县云辉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张磨村种植500亩;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在三十铺村、桦林村、仙家门村各种植100亩,在小湾村、中山村、彭家山村、曲家山村、四十铺村各种植60亩,在马家渠村、汪家坡村、黄家门村、荣丰村各种植50亩,在苟家山村、蒲兴村、乔门村、张磨村、火焰村、鹅鸭沟村、八盘村、东梁村、代坪村、三坪村、三台村各种植40亩,在安家门村、孙坪村各种植30亩。
首阳镇34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000亩。其中,在梁家营村种植150亩,在董家堡村、罗家山村各种植100亩,在三十铺村、首阳村、菜子坪村、蒲家山村各种植60亩,在王家磨村、石家磨村、禄家门村、新华村、二十铺村、李家营村、水月坪村各种植50亩,在樵家河村、南门村各种植30亩。
福星镇34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000亩。其中,在高楞村种植160亩,在裴家湾村、大湾村、福星村、红岘村、鹿鹤村、庞家岔村各种植140亩。
菜子镇61.2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800亩。其中,在步云村种植400亩,在董家寺村、先锋村、牟河村各种植300亩,在十里铺村、二十铺村、浅河村、东风村、四店村各种植100亩。
通安驿镇23.8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700亩。其中,高阳村300亩、马头川村75亩、黑家岔村200亩、东峪村125亩。
云田镇23.8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700亩。其中,在石家门村种植160亩,在北站村、安家咀村、上大道村各种植100亩,在神家川村、二十铺村、三十铺村各种植80亩。
马河镇23.8万元。建设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700亩。其中,由陇西县东阔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马河村种植200亩,由陇西县宏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马河村种植100亩,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在杨营村、马李河村、马河村、清泉村、川口村、卜家渠村、团结村、贺家川村各种植50亩。
碧岩镇23.8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700亩。其中,在珠帘村、郑坪村各种植100亩,在龙川村、王庄村、碧岩村、庞坪村、塄岸村各种植60亩,在科羊村、万山村、万沟村、黄鹂村各种植50亩。
柯寨镇20.4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600亩。其中,条子沟村100亩、虎家屲村80亩、马家岔村80亩、鲁班山村80亩、刘家掌村70亩、张家湾村70亩、葡萄村70亩、崖坪村50亩。
双泉镇17万元。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500亩。其中,由高家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种植200亩,由王家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种植200亩,由癿羊口村、胡家门村、牛家门村、何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在癿羊口村至何家沟村首漫路沿线、癿羊口村崖里大桥至癿羊口村三四社路沿线种植100亩。
权家湾镇23.8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700亩。其中,权家湾村80亩、焦家湾村65亩、桌儿岔村70亩、袁家岔村70亩、陈顺村42亩、赵家岔村88亩、田家湾村95亩、郑家川村95亩、王金岔村95亩。
德兴乡17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500亩。其中,在赵家营村种植80亩,在庙儿湾村、营门村、阳山村、范家渠村、马家坪村、齐家营村各种植70亩。
永吉乡20.6万元。由甘肃鲜源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直沟村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606亩。
渭阳乡23.8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700亩。其中,在渭阳村、崔家湾村、三门村、文昌村、锦屏村、林家坪村、本驮村、三川村、水泉村、小干川村各种植70亩。
和平乡20.4万元。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600亩。其中,在文中村、新康村、永胜村、车场村各种植150亩。
宏伟乡23.8万元。建立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700亩。其中,由甘肃鲜源堂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后岔村种植100亩;由陇西县宏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后岔村种植30亩;由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种植570亩,其中,后岔村63亩、文家集村47亩、金山村76亩、井儿村47亩、山头渠村80亩、左家渠村88亩、景坪村60亩、齐家渠村53亩、贾家屲村56亩。
三、建设期限
2023年2月—2023年9月
四、相关要求
(一)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要通过流转土地、吸纳就业、技术培训、保底收购等多种方式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确保既支持产业提档升级,又能有效发挥项目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的带动作用,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施方案一经批复,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各乡镇要紧盯时间节点,做好地块落实、指导种植、物资发放等重点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由乡镇组织自验,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
(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积极衔接县农技中心做好技术服务,着力解决在种植过程中存在技术问题,确保产业效益最大化。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防范产业发展风险机制,动员合作社及农户办理产业保险,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四)做好项目资料整理。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完善项目资料,确保项目申报、公示及实施过程有据可查,经得起监督检查,并做好绩效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