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陇西县德兴乡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城镇职工及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德兴卫生院占地面积2047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996平方米。设有内、外、妇、儿、中医理疗科等5个临床科室及检验、心电,B超等3个医技功能科室,设置床位4张。主要负责承担着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
(一)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1.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管理医院所有事务,组织安排单位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负责单位组织宣传等党建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
2.临床科室。主要职责是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预防等工作;按时查房,具体参与患者的诊断,治疗等工作;参加值班、门急诊、出诊等医院各类应急救治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等临床医疗工作。
3.公共卫生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医院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具有健康体检、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传染病管理、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职能。其中主要是开展对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疾病的免费体检项目;对常驻、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为0-6岁儿童免费体检及下乡进行健康安全教育;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以及时、有效的掌握和发现疾病;还会根据不同人群、疾病进行健康知识教育的讲座,从而让居民重视疾病的防治,努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4.财务科。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负责院内各项资金、账户的管理使用和财务管理全面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记账核算、办理会计业务等日常财务工作;负责会计信息和各类账务资料的归档保存;负责全院物资用品、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陇西县德兴乡卫生院预算收入246071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0712.0元,上年结转0元,预算支出2460712.0元,较2022年预算收支1805128.0元增加655584.0元,增加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1690712.0元,其中:人员经费1558292.0元;公用经费132420.0元。
2023年基本支出1690712.0元,较2022年1285128.0元增加405584.0元,增加2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运行经费共安排13242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杂费、人员差旅费、取暖费及其他基本支出。
(三)项目支出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陇西县德兴乡卫生院项目类支出属于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770000.0元,较2022年520000.0元,增加250000.0元主要原因是药品耗材等增加。
3、项目评审情况
2023年陇西县德兴乡卫生院预算批复项目共0个,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金额0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系统部门预算无非税收入。
四、部门“三公”经费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陇西县德兴乡卫生院2023年无“三公”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陇西县德兴乡卫生院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考评管理的评价1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60712.0元,整体绩效涉及一般预算拨款2460712.0元,已全部进行绩效申报。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陇西县德兴乡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
陇西县德兴乡卫生院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部门流动资产310552.34元,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和其他应收款等;
2、部门固定资产原值3566908.75元,主要包括:办公用房996平米,原值2003420.0元;公务用车0辆0元;办公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原值1563488.75元;
3、部门无在建工程,涉及0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
1.部门收入支出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县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