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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民政局关于调整孤儿对象及下拨2023年2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日期 : 2023-02-24  文章来源 : 民政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各乡人民政府

经审核,巩昌镇李晓博不再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经研究,决定对李晓博从2023年21日起停发基本生活费。对全县125名孤儿下拨2023年2月份基本生活费146700元(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表),资金从甘财社〔2022124号文件指标中列支。

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县民政局通过农商银行打入本人或监护人的“一卡通”账户。同时,各乡镇要加强对孤儿的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以便准确安排生活费。


 

附件1、20232月份停发孤儿花名册

2、20232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安排表

 

           陇民发【2023】9号陇西县民政局
关于调整孤儿对象及下拨2023年2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pdf



 陇西县民政局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