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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肉牛养殖示范村项目的前期公示
 日期 : 2023-02-20  文章来源 : 农业农村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共陇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陇西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陇农领发〔2022〕43号)、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陇办发〔2022〕104号)和陇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农发〔2023〕4号)要求,陇西县农业农村局对相关乡镇实施的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肉牛养殖示范村项目进行了批复,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3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2:00、14:30—18:00,受理电话为0932—6622162。

一、资金来源

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88万元。

二、使用范围

资金全部用于肉牛养殖示范村建设,由12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发展“五化”(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标准的肉牛养殖基础户、示范户、标兵户,按每户2万元、4万元、6万元标准补助。

三、建设时限

2023年2月—2023年6月。

四、建设地点

文峰镇、云田镇、马河镇、碧岩镇、双泉镇、柯寨镇、权家湾镇、宏伟乡、渭阳乡等9个乡镇12个村。

五、建设内容

基础户每户存栏基础母牛5头以上,建设标准化暖棚圈舍30平方米、防雨防渗集污池10立方米、堆粪场10平方米,种植饲用玉米5亩,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揉丝机、青贮池或裹包机等饲草料加工贮存设备;示范户每户存栏基础母牛10头以上,建设标准化暖棚圈舍60平方米、防雨防渗集污池20 立方米、堆类场20平方米,种植饲用玉米10亩,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揉丝机、青贮池或裹包机等饲草料加工贮存设备;标兵户每户存栏基础母牛20头以上,建设标准化暖棚圈舍120平方米、防雨防渗集污池40立方米、堆粪场40平方米,种植饲用玉米20亩,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揉丝机、青贮池或裹包机等饲草料加工贮存设备。

文峰镇火焰村240万元。发展基础户99户、示范户6户、标兵户3户。

云田镇神家川村182万元。发展基础户80户、示范户4户、标兵户1户。

云田镇李家门村182万元。发展基础户80户、示范户4户、标兵户1户。

马河镇杨营村150万元。发展基础户61户、示范户7户。

碧岩镇万山村178万元。发展基础户35户、示范户24户、标兵户2户。

双泉镇何家沟村240万元。发展基础户99户、示范户9户、标兵户1户。

柯寨镇鲁班山村214万元。发展基础户94户、示范户5户、标兵户1户。

权家湾镇郑家川村180万元。发展基础户71户、示范户8户、标兵户1户。

权家湾镇陈顺村180万元。发展基础户79户、示范户4户、标兵户1户。

宏伟乡景坪村182万元。发展基础户80户、示范户4户、标兵户1户。

渭阳乡水泉村180万元。发展基础户77户、示范户5户、标兵户1户。

渭阳乡本驮村180万元。发展基础户77户、示范户5户、标兵户1户。

六、相关要求

(一)项目公示公告。镇(乡)、村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受益人、绩效目标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严格建设标准。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督导检查,严把技术关和数量关,标准化暖棚圈舍、防雨防渗集污池、堆类场等要符合建设标准和环保要求,引进的基础母牛品种为西门塔尔,要按照引种程序到具有供种资质的企业进行引种,并严格实行布病等疫病检测和口蹄疫等抗体检测。

(三)加快建设进度。项目实施方案一经批复,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相关乡镇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加快实施进度,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由乡镇组织自验,并申请县级验收。

(四)做好服务保障。要严格靠实责任,及时对接县畜牧中心做好设施建设、饲草种植、标准化养殖、精饲料加工配制、疫病防治等环节的技术指导,全面提升养殖水平和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要严格按照要求完善项目资料,确保项目申报、公示及实施过程有据可查,经得起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