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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通告
 日期 : 2023-12-07  文章来源 : 陇西城市管理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全力解决城区乱摆乱售、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涂乱贴、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即日起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乱堆乱放、乱泼乱倒、占道经营整治。对城区道路两侧占道经营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治,取缔各种占道堆放货品杂物、修车洗车、安装车辆、焊接门窗、流动摊点等占道经营行为;清理沿街市民和商户乱停乱放的各类车辆、乱堆乱倒的物品及杂物。

二、城市“牛皮癣”整治。对城区内道路两侧建筑物墙壁、广告牌、电杆及其它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清理清除。

三、“蜘蛛网”飞线整治。对城区内沿线各类随意穿行、低垂、困团等“蜘蛛网”飞线由产权单位进行梳理归并,对废弃管线进行拆除;对无法查明产权或长期废弃的各类管线予以依法强制清除。

四、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对城区内沿街商铺门头牌匾出现破损、残缺、污秽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广告牌匾所有人进行清洗、更换、维修;对未按照“一店一牌”要求违规增设的“耳朵广告”、移动广告依法强制清除。

五、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摩托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应按照“入位、同向、整齐”的要求整齐有序停放在划定的专用停车泊位内;未施划摩托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停车泊位的街道,车辆停放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并保持停放整齐。在“门前五包”责任区内随意停放摩托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予以劝阻,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停放。乱停乱放摩托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的,将依法予以拖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六、乱搭乱建整治。对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抢修抢建房屋及私搭乱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的,由责任人自行拆除清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拆除清理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清理。

七、车辆抛洒遗漏、带泥行驶整治。对运输散装物料、渣土等车辆未覆盖或者未按照要求清洗车体造成抛洒遗漏、带泥行驶、扬尘污染的现象依法整治,从严从重查处。

八、渣土、建筑垃圾整治。渣土、建筑垃圾实行准入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倾倒、随意处置。

九、专业市场整治。市场内采取划线经营,经营户不得超区域经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活禽售卖、宰杀区域必须分离,其它参照城区整治标准执行。

请广大经营户和居民自觉遵守,积极配合,对拒不整改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不服从管理、辱骂、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市民,共创文明城市。

特此通告


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