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陇西县巩昌中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我校是陇西县教育局下属的独立初中。学校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行校长负责制、老师岗位聘任制、工资绩效制。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党的财经纪律,本着勤俭办学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的使用,并且根据学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补足教育教学基础设备的采购。组织教育教学及教研活动;制定相关教学激励方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重点。
(二)机构设置
我校是一所独立初中,事业编制210人,现有教职工221人,其中统分和招考录用197,民生实事项目4人,国家特岗安置11人,进村进社1人,引进紧缺专业8人。退休教职工31人,本年度退休3人,辞职1人。
有教学班56个,在校学生3250人,占地面积38019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861平方米,学校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等机构。各机构积极协作,共同努力,通过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实现为国家义务教育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一年来学校财务运行情况总的态势良好,在学校财务运作过程中,坚持做到年初有预算,年末有结算,并坚持了量力而行量入而出的原则,学校收支基本平衡。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767.262449万元,支出总计2768.97153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1.997016万元、减少0.79 %,支出减少18.578842万元、减少0.76%。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67.262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7.26244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68.971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792586万元,占99.10%;项目支出25.17895万元,占0.90%。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67.262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97016万元,减少0.79 %。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学校项目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68.971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78842万元,减少0.7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学校项目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743.792586万元,占99.10%;项目支出25.17895万元,占0.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调整工资标准造成教育支出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3.792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1.844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7.179087万元;项目支出49.950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进行了单位整体目标预算绩效管理,1.经济效益指标: 收支平衡;
本单位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2.社会效益指标: 教师素质及学教研教改及课题研究不断深入,促进了教学技能的大发展,校园文化建设得到社会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成果不断攀升,学生各类竞赛成绩显著,各界好评;3.可持续影响指标: 以提高学生素质教育为核心,全力打造学校育人品牌,对国家输送合格的高中人才,对社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公民;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98%,家长满意度98%. 学生满意度99%。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陇西县巩昌中学.XLS